學達書庫 > 時尚閱讀 > 我是不是你最疼愛的人 | 上頁 下頁


  「你放心,我不會在你那裡長住的,最多半年。」

  「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是想說,你怎麼會忽然想起到我這兒住,有什麼事兒嗎?」

  「你沒發現我有什麼變化?」

  我往椅子後背靠了靠,仔細端詳了她一遍:她很瘦,皮膚有些黑,精神頭兒看上去不錯,但略帶憔悴。

  「沒發現?」我的前妻表情中帶著一絲頑皮,那不是裝出來的頑皮,是她天性中就有的。那一刻,我幾乎重新愛上了她。我想起很久以前讀過的一本傳記《在蓬帕杜爾夫人身邊》,那裡面,對蓬帕杜爾夫人有這麼一句評價——「她身上也有許多缺點,但那是那個時代的缺點,而她身上的美德則是她個人的美德。」

  是的,朱芳華有許多缺點,比如虛榮比如矯情比如歇斯底里,但那都是這個時代的缺點。我想假如那個時候我能像現在這樣,成熟成功豁達有責任心並且肯花時間陪她,也許我就能享受到她的種種好處,也許我們就能做到有話好好說,像時尚雜誌中的甜蜜夫妻。即使我們分手,也不會像當初那樣,鬧得不可開交,幾乎沒有給對方留下一點尊嚴。有一段時間,我們沉醉於互相侮辱、仇恨、詆毀,熱衷於彼此傷害,好像我們生來就是為了折磨對方,給對方難堪,我們都有那種血戰到底的決心和一將剩勇追窮寇的氣魄。

  我歎了口氣,當我意識到自己在歎氣的時候,不禁嚇了一跳。我想我一定在歎氣的時候還皺了皺眉頭,而朱芳華對這一點是最敏感的。她把我這一習慣理解為對她的厭惡,在我們的四年情史一年婚史中,只要我一皺眉頭,她就怒火萬丈,質問我到底為什麼,質問我是不是不愛她,是不是討厭她,想離開她逃避她。

  我剛一意識到這一點,就馬上著手調整自己的情緒,並且努力把注意力集中到她的穿著打扮上,臉上也迅速多雲轉晴,做出一幅很樂意繼續交談的樣子。但是一切已經晚了。

  朱芳華是一個敏感的人,過去是,現在還是。和她這樣的女人相處真是不容易,我有一點同情她現在的老公。還好,我現在不必太介意她是不是不高興,畢竟,第一,我現在還沒有愛上她,她不過是我的前妻;第二,大不了她站起來揚長而去,大不了再有十年不見面,這些事情我又不是沒有經歷過,有什麼了不起的?

  「去你家吧,我還沒吃飯呢。」朱芳華站起來,換上一張嚴肅的老臉,讓我覺得陌生異常,甚至有點厭惡。我差點想說:「滾,我又不欠你什麼。憑什麼呀,分手十年,還敢對我用祈使句!」但我忍住了,這麼多年,我第一次發現我——許一軍——居然還是有情有意的男人,會心軟。

  我說你等等,我也沒吃飯,我得先收拾一下我的東西,你想想咱們去哪兒吃,我請客。

  「我不想在外面吃。」

  「可我家裡什麼都沒有。」

  「那就叫一個披薩。」

  「我們家附近沒有賣披薩的。」

  「你哪個家附近沒有賣披薩的?」

  我歎口氣,實在忍不住了:「你怎麼還像以前那麼彆扭?就不能退一步,或者裝裝糊塗?」

  「現在你慶倖當年把我甩了吧?」

  冷竣冷靜冷言冷語。要擱在十年前,我早跟她急了——擺什麼小姐架子!你以為你是誰?你是圖蘭朵公主嗎?全世界的男子都把腦袋掖在褲腰帶裡,等著你給他們出最難猜的謎,一旦猜錯,放棄生命也不可惜?醒醒吧,朱芳華小姐!哦,不對,現在得稱朱芳華女士。

  當然,我什麼都沒有說。這說明十年的時間,已經對我有所改變。我成熟了,不跟女人一般見識了。順便說一句,老話講「好男不跟女鬥」,活到我這個歲數,我才明白其中的真諦——一個男人跟女人鬥,無論結果怎樣,過程都一定是慘不忍睹的;如果要從始至終地保持「好男」形象,最好是「不戰而屈人之兵」,一旦發現對手過於戀戰或者有「持久戰」的趨勢,那麼一定要及時採取「三十六計走為上」的策略,一走了之。就像我當年離開朱芳華一樣,乾淨利索一刀兩斷,什麼也不解釋。

  8.

  我幫著朱芳華把她隨身帶的一套小旅行箱放進汽車後備箱,實在忍不住問了一句:「就這麼一個小包?跟去泰國七日遊似的。」

  「我這不是去泰國,是去你家。要去泰國我還真得帶一個比這大的包。」

  朱芳華說話就這樣,她喜歡跟你嗆著說,而不是像溫秀玉似的,什麼事情都有商有量有理有力有節。所以溫秀玉能嫁給我這樣的男人,並且能帶著兒子過上穩定安心的日子。而朱芳華則會在離婚十年以後,莫名其妙地來找前夫。她要幹什麼?她不會是遇上什麼大麻煩了?我知道她是一個好強的女人,如果不是走投無路,她是不肯來找我的。我沒有逼著她講出來,也是照顧她的自尊心。好吧,不就是三個月到半年嘛,讓她住。

  9.

  我在城市的東邊有一套一室一廳,原來是給我媽買的,離我自己的房子很近,走路七八分鐘也就到了。但是老太太不肯搬過來,她說她在南城住習慣了,街坊鄰居都熟,搬到東邊來,一個熟人也沒有,太冷清。現在,這兒正好給朱芳華住。我們離婚的時候,什麼都沒有,住在一個地下室裡,說心裡話,她跟著我,沒有過上一天好日子。不過,她離開我,就過上好日子了嗎?至少應該是有過一段理想生活的吧?我好像聽說她很快跟了一個挺有錢的小夥子,年少多金,部隊大院的孩子,我還聽說她是我們這些人中間最早一個開上桑塔納的。後來,我就懶得聽說她的事兒了,反正是越來越好。

  王小西去美國商務考察的時候,在紐約第五大街上一頭撞見她,只見異國他鄉的朱芳華一身名牌,珠光寶氣,渾身上下,富貴逼人。小西問她幹什麼來了,她說隨便逛逛,那口氣好像兩個人是在王府井大街上遇到。王小西有一次酒喝高了,跟我說:「朱芳華那種女人,你幸虧踹得早,要不留在手裡,早晚是個禍害。她就是那種女人,給你戴一摞綠帽子,她還覺得自個兒委屈。老覺得你娶了她是撿了一個大便宜,真沒法兒要!」

  我當時要不是因為王小西正為他老婆的事兒鬱悶,我就大嘴巴抽他了。朱芳華雖然不是省油的燈,可是她和王小西的老婆還是有天壤之別的。王小西的老婆——錢美麗,那是一個逢「公」不過的主兒,而且不知道她哪兒來的那麼好的自我感覺,她的一句名言居然是:「是男人就想跟我上床,凡是不想跟我上床的都不是男人。」我們私下裡都管她叫「花癡王婆」,後來一傳十十穿百,讓她知道了,不知道她怎麼想的,她還怪美的,好像這是一個榮譽稱號似的。也許她小的時候受過什麼刺激,誰知道呢!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