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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六


  「三哥,手絹沒有了,你大發雷霆,連你乳母張媽你都驅到鄉下去了。我那時候就下定決心,絕不將這條手絹還給你。我確實是個賊,我偷去你視作最為要緊最為寶貴的東西,可憐的是,我卻偷不去你的心。」

  手絹是西洋的樣式,那時候還是頂時髦頂俏皮的東西,母親托人從外國帶回來,她也只得這一條。

  她拿著手絹,隔了這麼多年,花紋織路還是這樣清晰,嶄然如新。

  她仿佛看到七八歲的自己,因為正出疹子發燒,所以被母親拖到外國診所去打針。每日都要去的,每次去,總遇上一個十二三歲的男孩子,他是頭上受了傷,所以每天要去診所裡打消炎針。

  男孩子顯然出身大家,每次除了乳母,還有兩個老媽子跟著。可是大家的小少爺,脾氣自然是執拗的,打針的時候總是抿著嘴,一聲也不吭。幾個人都按他不住,每次掙扎著折騰那乳母一身大汗,只告饒:「我的三少爺,打完針就不疼樂!我的小祖宗!您別強……」

  其實她知道他並不是怕疼,也不是犯強,因為有一次她正好剛剛紮完針,他正巧瞪著大眼睛看著她。她的母親拍著她的背心正哄她:「乖囡不哭。」那時候他就將臉一背,她不過七八歲,不知為何就明白過來,他是沒有母親的,所以才會這樣看著她們母女。

  或許是因為憐惜,或許是因為一顆柔軟的童心,所以那天他打針的時候,一胳膊撞在椅背上,把肘上的皮都撞破了,她就拿自己的手絹替他包上了,輕聲細語地告訴他:「小哥哥,你別這樣,弄疼了自己,你媽媽假若知道,心裡也不好過。」

  那時候他也只是望了她一眼,並沒有說話。可是從那之後,他在打針之前,再也不鬧騰了。

  最後她打完了針,再也沒到那診所裡去,再後來,全家就搬到昌鄴去了。再後來,她徹底忘了小時候有過這樣一件事情。

  現在,她卻想起來,想起來那時候他問過她的名字。

  她說我叫秦桑,秦桑低綠枝。童音琅琅,每次背到這句詩,父親都會誇獎她乖巧。

  而他也對她笑了笑,仿佛是贊她的名字好聽。兩個人手背上都綁著橡皮膏,針管裡的藥水正一點一點滴下來,他和她並排坐在椅子上,診所裡靜悄悄的。看護端著糖進來,給他們倆一人一塊,誇獎說:「兩個小大人,真乖!」

  窗外輕風柔軟,春光明媚,那種外國的水果糖很甜,含在腮幫子裡,硬硬的,半天化不開,吃不完。可是他的那塊糖他一直沒有剝開,直等到她吃完了,他才悄悄伸手,將自己那塊也給了她。

  他胳膊上還系著她的手絹,她還記得他的手心,白皙柔軟,真不像男孩子的手呢。雖然她不曾問過他的名字,他卻說:「這塊糖給你吃,我叫易連愷。」

  後記

  原本沒有寫這個後記的打算,是一位很好的朋友,作為《迷霧圍城》完整版的第一個讀者,看完之後殷殷地問:「後來呢?」

  我反問:「什麼後來?」

  「易連慎死了沒有?易連怡呢?易家的事呢?」

  她問了一大串問題,問得我在電話裡直笑:「後來的事情,《來不及說我愛你》裡頭不全寫了麼?」

  她覺得不可思議:「《來不及說我愛你》裡面哪裡有?」

  自然是有的,比如易連慎依附的姜雙喜,在十年之後的《來不及說我愛你》裡頭,仍舊為慕容灃所忌憚,而炮轟符遠城,導致生靈塗炭的李重年,終究覆滅于慕容之手。在《如果這一秒,我沒遇見你》中,慕容家的故事交代得更清晰更完整,所有的一切都已經過去,慕容氏父傳子,家天下,卻原來,亦只是未讓人知傷心時。

  山河萬里,夜色闌珊,數十載風雲變幻,誰不是歲月長河裡的一顆塵砂?

  陳升的歌唱得好,寫歌的人假正經,聽歌的人最無情。

  而寫故事的人,只是截一段故夢給人看,是白瓷盞裡飄著的茉莉香片,是手倦拋書午夢長,是窗外的月色映著梅花,而三杯兩盞淡酒,怎敵它,晚來風急?

  喝完這杯酒,你若是問我,後來呢?

  哪裡還有後來?

  曲終人不見,江上數峰青。

  故事寫到這裡,自然不用再多著一字,看完的人自然會去想,世事茫茫,明日隔山嶽。是永江上的水汽霧靄,隔著這些霧氣,對岸的人或事,都是海市蜃樓,可望不可即。數年不寫這個時代的故事,而起筆的時候,早已經預設好這樣一個結局。這是一個不得善終的年代,愛不得,恨不能,英雄天下,美人長恨。

  淚比長生殿下多。

  秦桑還等待著易連愷,她到底會不會知道,鎮寒關樓上那縱身一躍,自己已經永遠等不到那個人。

  可憐無定河邊骨,猶是春閨夢裡人。

  其實我一直想把一個番外放進來,那個番外刊登在《限度瑞拉》雜誌上,名字叫《似被前緣誤》,只得寥寥數千字,可是講盡了塵緣舊事。

  大家如果看到,一定會覺得恍然大悟,原來如此。

  這世上所有事,都不過,原來如此。

  這是黃粱一夢,夢醒時分,請你闔上書頁,看著窗外的夜色,微笑。

  曾有人愛過,真好。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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