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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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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了你怎麼辦啊?房子車子都是婚前財產。林小偉的媽媽很厲害的,只怕你要淨身出戶呢。你已經大手大腳慣了,一切從頭開始,你能行嗎?」齊齊小心翼翼地看了我一眼, 「我看哪,不妨讓他當著我們的面表個態,如果他這次態度誠懇,你就原諒他這一回。他覺得虧欠你,以後還不是處處得讓著你?如果以後他又犯同樣的錯,再離也不遲啊。」 「哪兒還敢有下次啊?」齊齊說完,靜姐急了,瞪她一眼,像沒事兒一樣的拍拍我的肩膀,「女人嘛,要想得寬一點,得從長遠考慮問題。你現在雖說還年輕,可一離婚,也是即將三十的人了,要再找一個有車有房的雖說也不難,可那多消耗精力啊?你再仔細想想,別這麼衝動。」 她倆像商量好了一樣,你一言我一語,把一件大事說成了一個無關緊要的小矛盾。他們的話不是沒有道理,我認識一對夫妻,男的很能掙錢,可花心,在外面養了小蜜,那女的還給他生了孩子。他老婆知道後,不爭不鬧,裝作什麼都不知道,仍然每天上美容院健身房,倒也過得逍遙自在。 可那是別人,我是我。我絕對不能容忍自己的老公把那些骯髒低級的妓女帶回家,在我們的臥室裡,還被我逮個正著。我以後如何面對他?我需要花一輩子的時間來遺忘這件事情。儘管之前我從來沒想過離婚,但現在,我想放棄一切。還有什麼值得我留戀和放不下的?這段婚姻我受夠了。婚後的男人不但健忘,而且善變——忘記自己曾說過攝人魂魄的山盟海誓,明明說他只屬於你一個人,結果屬於很多人。 「離婚的事情,我已經決定了,誰都不用勸我。我現在很累,想睡會兒,你們出去吧。」我覺得頭昏腦漲,把自己蒙在被窩裡。 只有離婚,才能讓我有些許的安慰。 周日的上午,他父母從外地趕回來了。我過去的時候,見林小偉跪在地上,額頭上滿是血,是他爸爸用煙缸砸的,他媽哭著準備打120。 「不准管他!」他爸沖他媽大吼一聲,他媽便不敢再出聲。 我一句話也沒說,找個地方坐下,心裡很不好受。這個家,為什麼會搞成現在這副狀況?! 他爸看了我一眼,起身坐到我旁邊來,「依依,家裡出了這樣的事,叫我們當父母的臉上也無光啊。小偉從小就調皮,成了現在這個樣子,我們也有責任。現在既然已經發生了,該怎麼樣就怎樣吧,你若想清楚了要離婚,我們都尊重你的意見。話雖然是這麼說,但我更希望你能給他一次機會,讓他用以後的時間來彌補他的錯誤。我建議你們心平氣和地談一談。畢竟,你們也一起生活了兩年多,不能說一點感情都不念及,是吧?當然,如果你覺得沒必要,我們也不會勉強你。小偉做了這樁事,原本就沒資格要求你的原諒。」 這是我進這個家兩年以來,第一次有人用這麼好的語氣和我說話,並站在我的立場處理這件事情。我心裡一酸,眼淚嘩嘩地往外流。儘管我使勁憋著不讓自己哭出聲來,但心底有股強大的悲痛拼命往外湧,讓我控制不住自己。 他爸遞給我一張面巾紙,許久又說:「你們畢竟夫妻一場。俗話說,家醜不外揚,小偉也是一時糊塗,以後他還要工作,生活。我希望這件事到此為止,雖然我知道你心裡委屈,算是我這個當爸爸的……懇求你吧。」 我點點頭,嗚嗚地哭了出來。我爸若還活著該多好,此時坐下來與他談判的人一定不會是我。昨天齊齊和靜姐一定要幫我處理離婚的事情,被我拒絕了。我寧願像此時這麼孤軍作戰,也不想讓其他人看到我內心許多複雜的情感。 「要不,你們再談談?」他媽遞給我一杯水,試探性地看看我。 我深深地吸了口氣,輕輕地說:「離。」 我不容商量的態度,讓他媽有些不悅。我看到她甩著兩隻下垂的乳房重重地坐下去。她繡的眉毛已經開始褪色,掛在那裡像兩條快要咽氣的蚯蚓,那雙漂了唇的嘴巴猩紅猩紅的,她用塗了紅色指甲油的手指拿起電話,說:「那行吧,我這就叫律師!」 他爸見狀,站起身,重重地摔門出去。 律師做事乾脆俐落,很快擬好了離婚協議書。可能是有意說給我聽,他媽媽故意大聲地對律師說:「婚後所購的房子和車,戶主都是我們,還有那個出租的門面,也沒有過戶。」 「有些事嘛,說起來顯得太計較,但也不得不說,總得說開是不是?你嫁過來,沒有陪嫁一分錢,婚禮的酒席錢都是我們出的。婚後,你們家裡的開銷也都是小偉的錢,他的工資卡一直在你手上吧?還有門面的租金,你從來沒有交給我們過吧?買什麼由著買,我們也從來沒說過什麼。哎呀,這些也都不說了。既然要離,大家也離得和和氣氣的,你說是不是?這協議上的條款,都是按照《婚姻法》來的,相關戶主證明影本都附在後面。你別誤會,我們並不是有意防備什麼,只是事情往往有太多的意外。如果行,明天就去民政局簽字,當然,你也可以先諮詢一下律師。」她媽第一次和顏悅色地同我說話,如果暫且不追究話裡的內容,我有種被尊重的滿足。不過,她之所以這麼溫和地跟我說話,是在笑著告訴我,你別想從我們這兒分到一分錢! 我憤憤地想,他背叛了我,難道就不應該有點補償?他爸爸不是說要我別把這事張揚出去嗎?——就算是息事寧人也應該有所表示的。我看著林小偉,他竟然一臉委靡地坐在那裡,避開我的視線。這個沒有一點骨氣沒有一點擔待的男人! 我說:「我沒意見,明天民政局見吧。」說完起身去收拾屬於自己的東西。林小偉不知道什麼時候進來的,坐在床頭,看著鏡子裡的自己。 「把這取下來吧。」我指指床頭的婚紗照。 林小偉沒動。 於是我站到床上,想把它卸下來。相框很重,記得林小偉當時鑲上去的時候說,等到結婚十年,我們重新去照一套,穿波西米亞風格的衣服。想到這些,我突然沒了氣力,重重地栽到床上。 「明天再走吧,這麼晚了。」林小偉轉過頭。 我瞅瞅這張床,心裡被狠狠地揪了一下。昨天,他們在上面扭成一團。我心亂如麻,只想快點離開這裡,多待一秒,我的心就會多痛一秒。 我取下手上的戒指,放到梳粧檯上。 兩年的時間,我留下了自己的青春和時間,走的時候,卻是一無所有。 拖著一口皮箱,我在街上漫無目的地遊走,想哭,又想高歌一曲。我花了二十分鐘總結了一下自己。為了理想,我去結婚;為了結婚,我違背了自己對婚姻的初衷。這樣的婚姻似乎不太可取,無法長久。在婚姻的圍城裡走馬觀花了一番後,我不得不離開。之後,我不僅沒有實現理想,反而失去了更多。 我一直以為自己在婚姻這個戰場上打了一場漂亮的勝仗,原來,我是輸得最慘的一個。 雨下得很大,我很冷,也看不清腳下的路。 「你做了一筆很虧的買賣!」我大聲地喊。 「你沒長眼睛啊?」一輛車在我身旁猛一個刹車,司機探出頭來,厭惡地看著我。接著,又一輛車從我身邊疾馳而過,濺了我一身的髒水,泥星子飛到我的臉上。 我的眼淚都聚在眼眶裡,稍稍眨巴幾下就會掉下來。我突然很想見到暮色,渴望他的懷抱,靠在他的肩上痛痛快快地哭一場。那樣,我一定能夠安穩地睡去。接下來的日子,我想請長假,或者乾脆辭職,我必須去雲南見暮色。 從民政局出來,林小偉突然說:「依依,找個地方坐一會兒吧。」 我點點頭。一簽字,我連恨都沒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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