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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七


  大家哄哄地笑一陣,摩拳擦掌要吃飯。

  外婆的廚房是每人三十塊錢的標準,送簡單的小菜,酒水另外算錢。這種吃飯當然不是大塊吃肉的那種,所以芳菲建議換地方,說,小汪帶著大肚子來,是重點保護對象,要讓小汪好好吃一頓。

  達生說,要不,咱們還到春城飯店吧。記得,咱們十多年後的第一次聯絡,就是在春城的。

  達生的話讓我心裡有些難受。那次聚會,的確讓人難忘。那時候,達生的身份還是大老闆,開著切諾基豪華吉普車。那時候,小麥還在場,小麥喜歡用腿碰我的腿。我們許多話,就是用碰腿來替代的。那時候還有許可證。可眨眼工夫,也就大半年吧,什麼都變了。那時候我們躍躍欲試,我們還有許多想法,就連海馬,也還做著作家夢。短短的幾個月,就讓我想起那麼多的時候,我心裡湧起一陣陣叫滄桑的東西。

  到春城飯店坐下來,我發現海馬身穿長袖襯衫。大熱天的,綁著長袖襯衫,捂得嚴嚴實實的,肯定有什麼情況。我懷疑他們小倆口子又幹架了。

  我說海馬,穿這麼整齊啊。

  達生一聽就笑。

  小汪也笑。小汪還紅了臉。我就知道了,海馬身上又掛了不少傷。海馬怕身上的一道道傷痕露出來不好意思,只好穿上長袖襯衫遮遮醜。

  海馬說,我身上有傷,怕你們不好意思。

  芳菲說,得了你,你身上有傷,關我們什麼事,我們憑什麼不好意思。

  我也說,我們身上想有傷還沒有呢。我說以後乾脆這樣,這種傷,就叫作愛情傷。

  芳菲表示贊同,說,傷痕要是結了疤,就叫愛情疤。

  小汪在我們的笑聲中,推一把身邊的海馬,說,你是個死沒用處的東西,賣書賣得好好的,不認真,賣著賣著,一本都沒有了,你們說他有什麼用吧。

  海馬說,我都跟你說過了,天災人禍,有什麼辦法。

  我說,快了,書快退回來了。這個月馬上就結束了。這個月一結束,聯合整治也就結束了。

  小汪說,死海馬不聽我話,現在不賣書了,就在家好好寫東西啊,可他東西也不寫,到處亂跑亂躥,我都給他氣死了!我氣起來,就想咬他幾口。

  海馬說,你還沒咬啊!就差點沒給你咬死!

  達生也幽默了一句,那就叫愛情咬了。

  我們都跟著笑起來。

  小汪說,我都想寫詩,達生你不要笑,我在廠裡可是寫過詩的,我比海馬還能寫,我一天寫過十首詩,我的詩,還在我們廠食堂的黑板報上登過。海馬你說是不是?

  小汪說話時,臉上有兩個小酒坑,牙齒也白閃閃的,怎麼看都像一個可愛的鄰家女孩。可就是這個不起眼的小女人,卻能把海馬打出一身傷來。真是匪夷所思。不過,至少說明,海馬很愛她,她也很愛海馬。我猜想,他們要是有穩定的收入,或者有點事做,小家庭一定是和和睦睦的。

  由於我和芳菲事先說好,關於小麥的事,達生和海馬要是知道了,就知道了,要是不知道,也不說算了。芳菲的意思是,這種事情,還是少傳播的好。芳菲還跟我表達過另一個意思,就是,我現在住著小麥的房子,一旦讓公安機關知道我住著小麥的房子,說不定我也會受到某種牽扯。我想,這是顯而易見的。雖然小麥的事,和我一點關係沒有。但我們畢竟同居過一段時間,何況現在還住著小麥的房子。公安機關無所不能,他們不會放過一點有價值的線索的。

  所以,不說也好。

  喝起酒來,就沒真沒假了。人雖少,沒有人多時的氣氛,但人少有人少的好處,就是你一杯我一杯好量化,誰都偷不了懶。

  這樣喝酒從前可是沒有過的,三杯兩杯就把芳菲喝醉了。所幸還沒有醉到人事不醒的時候。

  不能喝了,不能喝了,芳菲說,都到我家去,打牌……

  打牌啊,啊——小汪尖叫著,說,我也要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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