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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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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牢中被關了一日,水米未進,第二天被拿到開封府堂上,府尹先給他讀了殿帥府的公文,革除丁川軍職,交開封府查問其所犯罪行。 府尹一拍驚堂木,兩旁差人都各敲水火棍喝起威武。府尹問道:「罪人丁川你可知罪?」 丁川自然不知,結果被上了數道大刑,打得皮開肉綻,昏死過去幾回。最後還是由府尹說出來,丁川才搞明白是怎麼回事。 原來丁川幾年前在東京故宅殺了妖狐,把那妖孽的碎屍,連同它頭上戴的一個女子人頭,都埋在自家後院之中。那妖狐化為人形時的相貌就和它頭上套的女子人頭一樣,黃教教主說這狐狸道行不深,所以要借了別人的頭顱才能化為人形。人頭中的腦髓早就沒了,只有頭骨外撐著一層皮肉,當時丁川也未多想,就連同那人頭一起都埋了。 後來把家宅變賣了,恰好買他宅院的是當今國丈王大人的一個親戚,這個人也是王大人府上的虞侯。他買了丁家宅子之後,家中連連鬧鬼,有時候院子裡有個無頭女鬼哭著喊著要找自己的腦袋。這虞侯久在王大人府上,看那女子衣服身形就像是王大人家的二小姐。 於是他找了幾個道士和尚驅鬼,有個道士說你這院裡埋了個人頭,所以冤魂總來找自己的頭。 挖開花園果然找到一個骷髏頭,這虞侯不敢隱瞞,如實告訴了王大人。 當年王家二小姐被殺,人頭一直下落不明,經過仵作檢驗,這個骷髏頭正是王二小姐的。 王樞密使認定了這宅院的前任主人丁川就是當年行兇殺死王二小姐的歹人,但是現在丁川遠在太原,而且手握重兵,輕易動他不得,於是就同殿帥府合謀把他誆回東京,並上上下下打點,定要除了丁川報仇。 丁川大呼冤枉,細說了當年的經過。府尹道:「賊子胡言亂語,想假借怪力亂神之事推脫自己的罪過。你既如此說,可有何人證物證?」 丁川說城中黃教教主黃瘋子可以作證。 府尹厲聲道:「想那黃教蠱惑人心,意圖造反,早就被清剿乾淨了,黃瘋子本人也被梟首示眾。你這凶徒竟然還與亂黨有勾結,二罪並問,決不容赦,快快畫押。」 丁川冤氣沖天,初時不肯認供,但是又被拷打一番,心想:「若抵死不認,也不過多受幾番折磨,想不到我沒死在千軍萬馬的戰陣之中,最後竟然蒙冤而死。想必這次是脫不開身了,也罷了,認了就是。」 開封府依律判決:賊人丁川夜入民宅,意圖不軌,王小姐奮起反抗,丁川逼奸不成,行兇殺人,被判了個「斬決」。 報到上邊,又被駁回,再加一條罪名:勾結邪教,蓄意謀反,忤逆之罪,誅九族,按律當于市曹「碎剮」。 宋代最高刑罰就是剮。常言道:捨得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剮就是一刀一刀零割了罪犯,也有割一刀撒一些粗鹽增加犯人痛苦的。 丁家沒有親屬,最後都只著落在丁川一人身上。 不容丁川多辯,將他打入死牢之中。行刑的當天,先讓丁川吃了些魚肉酒飯,再把丁川五花大綁披紅掛彩,用糨糊刷了頭髮,這是為了防止罪犯頭髮散亂,遮住了臉,監斬官無法驗明正身。 押赴市曹,觀者如牆。那些往日相識的,還有受過丁家恩惠的都來送他。 午時三刻已到,監斬官扔下權杖,兩聲梆子響,一道碎鑼鳴,劊子手唱起惡殺咒來。 劊子手抄起器械正要動手碎剮丁川,忽然間天地變色,飛沙走石,日月無光,法場上圍觀的百姓大亂,數百名大漢手挺刀槍殺散了守法場的官兵,搶了丁川就走。 丁川恍惚間看到抬著自己的人中有黃教教主黃瘋子,便問:「教主是人是鬼?」 黃瘋子大笑說道:「閣下真是豪膽,鬼門關上走了一遭還有心思說笑。我當然是人了,前年被官府砍了的只是我用法術變的一根木樁子。我聞知好漢有難,特率眾前來相救。」 這時金兵又再次南下,兵貴神速,本來以為怎麼也要一兩個月才能打到汴梁,沒想到這時就已攻到城下。守禦的宋軍大亂,忙於應敵,此時也管不上這些劫法場的亂匪了。眾人搶出城門,落荒而走。 他們遠遠地逃到了一處僻靜的山坡,回望汴梁,已經被金兵合圍。黃瘋子歎道:「這次金人南下的速度好快,大宋毫無準備,看來宋室確實是氣數已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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