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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


  林子涵「哦」了一聲,側過頭,不知道在想什麼。

  氣氛有些尷尬。

  林懿問:「那你現在出來幹嘛?」過會Lily應該會跟他一起去才對,怎麼他倒先走了?

  「我送你回去唄。」林子涵說得理直氣壯。

  「你還真不靠譜啊。」林懿真想問他有必要麼,但是沒有問。

  做人,含蓄乃是美德。

  「嗯,難道我下班就不能順路送老同學回家?民法第幾條寫的?」

  林懿皮笑肉不笑地盯著電梯門,民法上倒沒寫不能送老同學回家,但是婚姻法上可是寫了禁止重婚。

  林子涵最後還是沒能送林懿回家。

  當然,他的車沒壞,他本人也沒出什麼事,他身體健康精神狀態良好。至於林懿,除了有點小感冒,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唯一的問題就是,黨傑在門口呢。他靠在車邊,咧著嘴沖林懿跟林子涵笑。

  「你你你你——」林懿受驚過度,連話都說不清楚。

  黨傑走上前,繼續假笑:「Surprise啊~老婆。」

  「老婆」倆字咬的清楚,發音準確,就跟國家級普通話一級甲等似的,字正腔圓。

  生怕誰聽不到似的,林子涵想。

  面上卻笑:「來接林懿麼?」

  「嗯,林總去哪?」

  「有點事要忙,那我先告辭了,你們慢走。」林子涵風度極佳。

  「拜拜。」林懿道。

  党傑把林懿往懷裡一攬,微笑:「再見。」

  林子涵微微一笑,轉身就走。

  等他走出了自己視線,林懿推開黨傑:「幹嘛?站這麼近,你身上長蝨子沒?小心傳染我。」

  「剛才跟人家站得倒近,」黨傑道:「上車。」

  坐到車上,林懿見他板著一張臉活,一巴掌拍過去:「死人啦?擺臉子給誰看?」

  黨傑側頭避開,瞪她一眼道:「擺給你看,你說你讓我省點心行不行?」

  「我哪不讓你省心了?」林懿不樂。

  黨傑緊緊抿著唇不出聲,目光注視著前方,只是偶爾瞥林懿一眼。

  「你昨天晚上去哪了?」他終於還是問。

  「打架去了。」

  黨傑猛踩了一腳刹車,林懿給嚇了一跳,抬頭看見前方正好紅燈。

  「你能耐見長啊。」黨傑沖她磨牙:「你打架?你打人還是別人打你啊?」

  「幹嘛幹嘛啊?你這算什麼?我就開一句玩笑你反應這麼大幹嘛?」林懿也火了,解開安全帶就下車,拔腿就跑。

  「靠。」黨傑在駕駛座上動彈不得,難道真把車丟這追下去?這又不是拍電影。

  他從車窗裡探出頭,發現林懿站在人行道上,正好也扭過頭來,朝他做了個鬼臉,還豎起了中指。

  然後轉頭就跑。

  黨傑看著她消失在拐角,後面的車極不耐煩地按喇叭,他才醒悟紅燈又已經變成了綠燈。

  能怎麼辦呢?只好往前走,然後調轉個頭找人去唄。這個林懿,折騰起人來她是高手中的高手,眼睛都不帶眨的。

  街邊的音像店,音響聲很大,放的是張惠妹的卡門。

  「你要是愛上我,你就是自己找晦氣;我要是愛上了你,你就死在我手裡——」

  黨傑打了個寒顫。

  怎麼以前就沒聽出這首歌如此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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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ct32

  按照一般小說的定理,這個世界上有種東西叫做因緣際會。男人跟女人之間一個追一個逃,先跑開的那個要被後追來的那個找到,這是正理。

  因為如果找不到的話,那他們如何相擁而泣,如何自怨自艾,如何上演瓊瑤劇?

  但是這個世界還是要講點道理的,沒理由他去找,就能找得到啊。要是都能找著,那員警叔叔也不用遣送盲流了。

  當然,以上與党傑和林懿沒啥關係,林懿不是盲流,黨傑更不是。

  要說明的一點只是,新世紀好男人党傑沒找到林懿。

  哈利路亞,願主保佑。

  黨傑驅車回家,下了車一抬頭,肺都快給氣炸掉,那落地窗的窗簾沒拉嚴實,透出裡面溫暖的橘色燈光。

  用腳想都知道這女人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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