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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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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涵「哦」了一聲,側過頭,不知道在想什麼。 氣氛有些尷尬。 林懿問:「那你現在出來幹嘛?」過會Lily應該會跟他一起去才對,怎麼他倒先走了? 「我送你回去唄。」林子涵說得理直氣壯。 「你還真不靠譜啊。」林懿真想問他有必要麼,但是沒有問。 做人,含蓄乃是美德。 「嗯,難道我下班就不能順路送老同學回家?民法第幾條寫的?」 林懿皮笑肉不笑地盯著電梯門,民法上倒沒寫不能送老同學回家,但是婚姻法上可是寫了禁止重婚。 林子涵最後還是沒能送林懿回家。 當然,他的車沒壞,他本人也沒出什麼事,他身體健康精神狀態良好。至於林懿,除了有點小感冒,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唯一的問題就是,黨傑在門口呢。他靠在車邊,咧著嘴沖林懿跟林子涵笑。 「你你你你——」林懿受驚過度,連話都說不清楚。 黨傑走上前,繼續假笑:「Surprise啊~老婆。」 「老婆」倆字咬的清楚,發音準確,就跟國家級普通話一級甲等似的,字正腔圓。 生怕誰聽不到似的,林子涵想。 面上卻笑:「來接林懿麼?」 「嗯,林總去哪?」 「有點事要忙,那我先告辭了,你們慢走。」林子涵風度極佳。 「拜拜。」林懿道。 党傑把林懿往懷裡一攬,微笑:「再見。」 林子涵微微一笑,轉身就走。 等他走出了自己視線,林懿推開黨傑:「幹嘛?站這麼近,你身上長蝨子沒?小心傳染我。」 「剛才跟人家站得倒近,」黨傑道:「上車。」 坐到車上,林懿見他板著一張臉活,一巴掌拍過去:「死人啦?擺臉子給誰看?」 黨傑側頭避開,瞪她一眼道:「擺給你看,你說你讓我省點心行不行?」 「我哪不讓你省心了?」林懿不樂。 黨傑緊緊抿著唇不出聲,目光注視著前方,只是偶爾瞥林懿一眼。 「你昨天晚上去哪了?」他終於還是問。 「打架去了。」 黨傑猛踩了一腳刹車,林懿給嚇了一跳,抬頭看見前方正好紅燈。 「你能耐見長啊。」黨傑沖她磨牙:「你打架?你打人還是別人打你啊?」 「幹嘛幹嘛啊?你這算什麼?我就開一句玩笑你反應這麼大幹嘛?」林懿也火了,解開安全帶就下車,拔腿就跑。 「靠。」黨傑在駕駛座上動彈不得,難道真把車丟這追下去?這又不是拍電影。 他從車窗裡探出頭,發現林懿站在人行道上,正好也扭過頭來,朝他做了個鬼臉,還豎起了中指。 然後轉頭就跑。 黨傑看著她消失在拐角,後面的車極不耐煩地按喇叭,他才醒悟紅燈又已經變成了綠燈。 能怎麼辦呢?只好往前走,然後調轉個頭找人去唄。這個林懿,折騰起人來她是高手中的高手,眼睛都不帶眨的。 街邊的音像店,音響聲很大,放的是張惠妹的卡門。 「你要是愛上我,你就是自己找晦氣;我要是愛上了你,你就死在我手裡——」 黨傑打了個寒顫。 怎麼以前就沒聽出這首歌如此可怕? 愛or喜歡 Act32 按照一般小說的定理,這個世界上有種東西叫做因緣際會。男人跟女人之間一個追一個逃,先跑開的那個要被後追來的那個找到,這是正理。 因為如果找不到的話,那他們如何相擁而泣,如何自怨自艾,如何上演瓊瑤劇? 但是這個世界還是要講點道理的,沒理由他去找,就能找得到啊。要是都能找著,那員警叔叔也不用遣送盲流了。 當然,以上與党傑和林懿沒啥關係,林懿不是盲流,黨傑更不是。 要說明的一點只是,新世紀好男人党傑沒找到林懿。 哈利路亞,願主保佑。 黨傑驅車回家,下了車一抬頭,肺都快給氣炸掉,那落地窗的窗簾沒拉嚴實,透出裡面溫暖的橘色燈光。 用腳想都知道這女人回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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