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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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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兩人一人拿了一杯珍珠奶茶在小廣場的長凳上坐下。 「我常常沒事的時候一個人在這裡逛,不為買什麼,就為這份熱鬧。你呢?」林常風問。 萬美想說我和你一樣,又擔心有迎合嫌疑。 「我買了一對耳環。」萬美從包裡取出那對碩大誇張的耳環。 「對,我就是看到這對耳環才從對面擠過來的,才撞到了人碰到了你。看來我們有緣?」 萬美不置可否。什麼是有緣?難道你有金鑰匙不成? 緣分就是張愛玲的《愛》:「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所遇見的人,於千萬年之中,時間的無涯的荒野裡,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剛巧趕上了。」 那晚萬美和林常風相互講了彼此過往的幾段感情,路燈朦朧下,看不清彼此的臉,也因此能如此坦白自己的心。 林常風告訴萬美他之前談過兩個女朋友,一個五年,一個一年,五年的那個是別人離開他的,一年的那個是他離開別人的。 「說實話,我已經兩年沒有交女朋友,也沒有和女人有過親昵的行為,我都懷疑自己的某個功能是不是已經不好使了。」林常風自嘲後乾笑了幾聲,又問萬美,「你呢?」 「我大概三年沒交男朋友了吧。我和你不一樣,我不是對男人不感興趣,而是太感興趣了,這樣導致男人看見我就害怕。」 萬美說完,哈哈笑了,林常風也笑了,燈光下,他的側臉很好看,高挺的鼻子,毛茸茸的眼睛從側面看睫毛很長,長到讓你有觸摸的衝動。這讓萬美不禁想起Breeze寫的信。 依稀記得和你的初相遇。東方飯店的咖啡廳,那個大眼睛,穿淡紫色衣服的女孩走到我的身邊,還有當時嚇我一跳的名字。空氣裡飄著淡淡的香味,那天噴了香水,Elements Aqua,自然之水,所以以後的日子經常會在房間裡噴灑,然後從那些霧絲裡走過,那些氣息讓我想起和你相見的那一天。沒有人會知道五年前我們會相識,也沒有人知道五年後我們會分開。那一刻,我無法判斷時間和命運的偉大。 Breeze 在愛人的記憶裡,對方的容貌深刻在心裡大概都是從愛上對方那一刻開始,萬美不知道自己的容貌此刻是否也印在林常風的心裡,而他的容貌此後將揮之不去。 她憎恨這嘈雜又溫馨的夜晚,讓她的心柔軟到想把一個人深藏其中。 風浪絲襪策劃活動在香港中路的陽光百貨前舉行,請了十多名身材曼妙的模特,穿著各色絲襪在簡易的T臺上扭動,效果出奇的好。 說實話,風浪的絲襪真的很漂亮,在韓劇大舉入侵的時候,那些個長長短短、顏色鮮豔的絲襪配上韓版服裝的確很洋氣,而且它的價格與韓國進口的絲襪相比那簡直是白菜和熊掌的對比,再加上品質好,還又是宣傳、又是表演,賦予了高貴的氣質,因此銷量好得不能再好,萬美也如期獲得了豐厚的年終獎金。 有了這些錢再算了算這幾年攢下的錢,竟然夠買一個小戶型了,新年開始萬美就四處尋找房子。 曹莉莉很不贊成萬美的做法,認為女人不該在結婚前買房子,房子應該讓男人給自己買,否則結婚後住自己的房子,結婚意義何在呢? 她說得沒錯,只是她忘了,現在還沒結婚,她就像個老媽子一般養著一個話說是大款的男人。 萬美提醒過她幾次,她都儘量躲著不與萬美對峙,說什麼愛情是無價的,如果愛一個男人就該在他最落魄的時候幫助他,這樣等他成功了就會予你雙倍的報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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