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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他經常發現自己也很想家。準確地說那就是經常想自己的女兒李想。因為對他來說,他的家就是他的女兒,和他的老婆沒有關係了。他們夫妻之間的感情早已經破裂,夫妻情分就像潑出去的水一樣,再也收不回來了。偶爾回家看看,也只是為了看看女兒。冷不丁和老婆上床做愛,也只是想著她可憐,就像農民要繳公糧,甚至就像給貧困的農民發放救濟糧一樣的感覺。他怎麼也沒有想到,他們做夫妻能夠做到這種索然無味的份兒上。

  人生的路就像夢境中的小道,想到的和想不到的,到頭來都一步一步走到了!

  結婚時候,他們也曾經恩恩愛愛過一陣子。可惜時間不長。那時候他剛剛從工廠裡借調出來,到河陽地委以工代幹當秘書。也有地委的領導幹部想把女兒嫁給他,他沒有敢要。一是害怕高攀不上,結婚後自己成了人家的小媳婦裡外受氣;二是害怕以人畫線,娶了誰家的姑娘就算誰家的人了,老丈人只要一倒臺,他也就樹倒猢猻散了,從此只怕一輩子再也沒有出頭之日。李剛從小愛看《三國演義》,對政治無師自通,深知道在政治上站錯隊跟錯人的厲害,年輕輕的就很有城府。他不是個機會主義者,他喜歡自我奮鬥。後來經人介紹,就和出身平民家庭的胡小蘭結成了夫妻。

  李剛覺得找老婆還是找平民家庭的姑娘好,起點低,過起日月來肯定輕鬆。他覺得過日月應該和寫文章一樣的道理,一上來不要紮太大的架勢,往往從細小處開筆比較容易把握。他還有一個奇怪的觀點,找老婆雖然要好看,但是不能夠太漂亮。就像周瑜找小喬,惹得曹操們晚上睡不著覺。他認為老婆太漂亮容易惹事兒,漂亮老婆就像一杆旗,藏不住男人啊。

  可惜,他為自己的觀點付出的代價太大了。

  胡小蘭是河陽老城長大的姑娘,算是老門老戶的河陽人。出人意料的是,結婚前兩個人談理想呀談人生呀談奮鬥呀很脫俗,一結婚胡小蘭慢慢就變了個人一樣,徐徐展開的世俗讓李剛感到陌生。她本來出身城市平民家庭,沒想到卻特別虛榮,反而講吃講穿,沒有一點兒事業上的進取心。李剛這才明白談戀愛時她說那些話是假的了,為了哄他為了應和他才說的。李剛明白上當了,理論沒有聯繫住實際,生米也已經做成了熟飯,晚了。為此,李剛覺得這是他進入城市以後犯下的最大的一個錯誤。從此,他再也不賣弄他的理論了。

  李剛在生活中是一個知錯就改的人,他甚至說自己算是一個檢討主義者,他認為人是通過不斷地檢討自己去正確認識生活本質的。可惜婚姻這個錯誤,如果你犯了,並不是能夠輕易就改正的。這就成為李剛的一個負擔不得不扛起來。從此以後他就像蝸牛一樣,背負著不幸婚姻的包袱吃力行走在人生中。

  後來思考一下,李剛覺得還是怨自己。進入城市以後只知道奮鬥前途了,沒有專門研究女人的問題。這就使自己把對農村女人的認識死板地硬套在城市女人身上,從理論到實際都出了問題。你在哪裡不用心,你就在哪裡跌倒嘛。他認了。

  慢慢地,結婚以後她開始跟他吵鬧著要錢花。這種俗氣還可以忍受,最讓他不能夠容忍的是她看不起李剛出身農村。只要李剛的父母到河陽來,她就和他鬧意見,鬧到最後回娘家住著不回來。可以說從那時候起,李剛就對胡小蘭從心裡涼透了。

  於是,李剛這才想到了為什麼老話裡講:找老婆能找大家的丫鬟也不找小家的小姐,這裡邊還真有道理。

  不過,日子總得過下去。李剛在政治上要求進步,那就不能夠離婚。在那個年代裡,離婚和道德敗壞差不多。這就給了胡小蘭一個把柄,胡小蘭越來越膽大,竟然和別人胡搞上了。那男人是誰,李剛一直不知道。反正按時間推算,那時候李剛正好出長差不在家,這孩子不是他李剛的,這是確定的。面對著胡小蘭越來越大的肚子,李剛沒有一點兒辦法。因為那時候也正是組織上考察和準備提拔他的節骨眼兒上。他知道不能夠因小失大,就只好裝作不知道,硬是把這口氣咽了下來。作為男人,他明白這對自己也是一個鍛煉,能忍人所不能忍。

  忍,也是一門功課,不能忍也得忍。

  他明白人這一生,有許多事情是需要忍耐的。忍耐是一個男人做人處世的基本功。這裡有一個境界,那就是你能夠忍耐多大的屈辱,就能夠開拓出多大的胸懷。

  要說也奇怪了,明明知道不是自己的孩子,等到胡小蘭把這個孩子真的生下來以後,李剛卻慢慢喜歡上了。特別是看到姑娘一天天長大起來,開口叫爸爸那一天,李剛甚至真的有了做父親的幸福感。就當是認領的孩子又如何?孩子又沒有錯誤啊。人們養狗不也一樣?狗又不是你生的,養出感情就親了。他甚至從心裡開始慢慢原諒胡小蘭,如果她能夠從此改過自新,也就算了。於是,他也就不再多想,還是抓主要矛盾啊。於是,他一直沒有發作,終於等到組織上安排李剛下到縣裡基層鍛煉,作為後備幹部培養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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