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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


  一開始,他們並不說話,只是沖他笑了笑。然後經常讓馬同林保管BP機的那個人做了個手勢,他明白了,和他想的一樣,他們是小偷。這個人就是老三,很容易能看出來是這夥人的首領,擁有話語權和決策權,他們都喊他三哥。馬同林發現,他們並不是那麼難說話的人。

  "這一行生意還不錯吧?我看你們天天都收穫不小。"

  "技術活兒。我們都是靠手藝吃飯的。"

  "那個騎摩托車取機子的也是你們一起的?"

  "那個不是,那個是專門收機子的。每天把機子從你這兒拿走,一個禮拜跟我們見一次面,給我們結帳,有多少算多少。"

  "一個月能賺多少錢?"馬同林對這個問題很感興趣。

  "沒多少。"老三並不想透露。

  "對了。"馬同林忽然想起來那個疑惑了很久的問題,"你們天天在我這兒買東西,怎麼從來不把東西拿走?"

  這個問題一出口,他們都笑了。老三說:"買東西就是個藉口,其實就是換零錢,好坐車。我看你也是個明白人,不用我們說,這麼長時間了,你也能猜到我們是幹什麼的。幹這個,最重要的就是安全。我一天給你幾塊錢,買個臉熟,你總不至於把我們的事兒說出去。後來看你也挺可靠,就把東西都放在你這兒,你給我們中轉。那一天幾塊錢,也算給兄弟個辛苦費。"

  這下馬同林才恍然大悟,他說:"咳,以後不用這樣了,你們過來我直接換給你就完了。"

  "那可不行,道義還是要講的。"

  後來,馬同林慢慢知道,他們都是S市的混混,以前就因為幹這一行進過監獄,不過關的時間並不長,出來之後也沒有其他正經事可以做,只能重操舊業。他們家裡都有老婆孩子,日子過得也並不富裕。他們的"工作",老婆是知道的,孩子不知道。每天早上他們穿得整整齊齊出來,跟孩子就說去上班。這種事當然是不能讓孩子知道的,沒人希望自己的孩子以後像他們一樣出來當扒手。

  這並不是一份穩定的工作,還要時常注意上面的動向,比如警方的各種集中整治行動。不過,即使這工作不那麼好幹,也不是隨隨便便就能得來的。S市的每一條公交線路,都是分了地盤的,都有專門的人在偷,互相不能越界。這地盤的劃分,大部分是協商得來的--如果你在道上有那麼點兒名氣,手底下有幾個兄弟,就能參與地盤的劃分。老三他們的地盤就是這麼分來的。

  三十多歲的人了,出來混,都是求財,沒人想打架,所以能和平解決的事絕對不動武力。這是原則,但有的時候不得不動武力,比如有的人分不到地盤,就會來搶,那時候就得抄起傢伙幹,捍衛自己的領土,就像原始森林裡的動物。

  不管怎麼說,這算是馬同林來S市之後結識的第一批朋友。

  多一個朋友多一條路,這是永遠不會變的真理,這一點馬同林堅信不疑。就像當初如果不是和二狗那一頓酒,他馬同林也不可能走這麼快。

  他當仁不讓地成了老三他們的贓物中轉站,偶爾閉店之後還會找他們喝個小酒。儘管如此,他們仍然是兩條路上的人,他們偷他們的東西,他賣他的煙。

  一天下午,他的店裡來了兩個顧客,是兩個二十多歲的男的,光頭,看起來一臉粗俗。一進來,兩人就四下打量。

  "要什麼煙?"馬同林起身招呼。

  "老闆,生意不錯啊。"對方答非所問。

  "小本生意,勉強糊口。"

  "幹多長時間了?"

  "有幾個月了。"

  "哦……"兩人在貨架子上打量了幾圈,說,"你給我拿兩條玉溪。"

  "好嘞!"馬同林應了一聲,拿了兩條玉溪,裝進袋子裡,往櫃檯上一放,"二百二一條,兩條一共四百四。"

  倆人沒說話,也沒掏錢,只是沖著他笑。

  這讓馬同林覺得有點兒莫名其妙,但也不好說什麼,只能等著他們掏錢。

  "有問題?"他問了一句。

  "老闆,還要錢啊?"其中一個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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