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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什麼意思?」劉興桐有些心虛,但依然強悍。

  「你自己知道!」李可凡並不示弱。女人的最後一道堤壩讓昨夜的神秘電話給徹底衝垮了。她現在無須顧慮什麼、保護什麼了。人的變化往往只在那極為微妙的瞬間。

  「我勸你別太過分。」劉興桐聲音有些發顫。他想不到這個柔弱的、百依百順的女人,會變得如此冷峭,如此堅決。

  「我一點兒都不過分,過分的是你。」李可凡異常冷靜。她面前這個男人變得極為猥瑣,這種感覺不是今天才有,只是她不斷告誡自己不應該有這種想法,這種想法太危險。

  「不就是一個電話嗎?」劉興桐想調轉話題,他實在不想再談手稿的事,那畢竟是一件難以啟齒和面對的事情。

  「請不要跟我談電話的事,那是你自己的問題,與我無關。」李可凡不依不饒。她昨夜想通了,她決意不再敷衍下去。

  「那,你自己想好了,有什麼決定告訴我。」劉興桐知道昨夜的電話只是一個導火索而已,他們夫妻之間的裂痕早已存在,只是各自都不說破而已。李可凡是個很能忍受和把自己掩藏起來的女人。她輕易不會去撕裂什麼,包括感情。

  綿綿秋雨裡有一種粘稠的浪漫氣息。山鳴谷應似是一首曾經很流行的《在雨中》。人們現在已經很少聽到這首歌了。那種互為鍾情,純粹得透明的古典情懷,似乎只能誕生於劫後離亂的小巷人生。大都市不再相信類似從沙面的小橋河湧邊走出的款款深情,那種天長地久綿延一生的心靈訴說和無盡的期待。愛情的紙船不會再有清澈的流水將它漂起,人心變得濁重,像廣州上空灰濛濛的天空一樣。

  最近這段日子,李可凡在外國語學院聽課,授課老師是一位從英國來的教授,講莎士比亞的悲劇。她本來已經十分消沉的心情,讓莎士比亞的悲劇情節浸潤得無比傷感。每天上午聽講,下午沒課,中午她便從學院圍牆背後徑直上白雲山。

  林中空地的合唱,天天回蕩著一種逝去歲月的激情。原來是每週4天,現在是天天合唱,只要有三五人在一起,便總有人會挺身而出充當指揮。不一會兒,合唱隊伍便如滾雪球般變得聲勢浩大。所有來這裡參加合唱的人,都被某種東西吸引,這種吸引不是來自白雲珠水,不是來自某一個偶像,而是來自于自己心靈的呼喚,是自己讓自己消逝的歲月所吸引,是自己的呼吸把自己引領到白雲山的林中空地。所以,從日出到日落,合唱的歌聲,像一軸永遠翻不完的長卷,一本了無盡頭的書,鋪展在林中空地的每一個角落。

  李可凡慶倖自己終於尋找到這樣的天堂,一定有一個天使引領。她好像回到少女時代,被初戀陶醉,這初戀就是唱歌。

  其實她並不唱歌,她只是尋找一個遠遠的角落,能夠很真切地感受氣氛的地方坐下。她頷首托腮在那兒坐著,常常是一直坐到夕陽西沉,曲盡人散。

  唱歌的人群中,有一個拉小提琴的,他幾乎天天來。有時早些,有時遲些,但一定來,風雨無阻。

  這個人大約30歲左右,臉色蒼白,似乎得過什麼病,不太健康的樣子。他頭髮很長,拉琴的時候,總有一綹頭髮掉下來,掛在前額上,以至於他常常要在靜音的時候,甩一甩頭髮,那個姿勢美極了。他總是默默地來,默默地拉琴,從不與人交流。他似乎什麼曲子都會拉,指揮掀開歌頁,他會很專注地一瞥,馬上拉起一個前奏。他拉琴的時候,常常閉合眼睛,只有在拉過門時,全場靜寂,他才會睜開眼睛,看一眼合唱的人群,那眼神是柔和的,像羊的眼,有一種憂鬱在蕩漾。

  合唱沒有終止的時候,唱歌的隊伍川流不息,唱累的人出列喝水歇息,馬上會有人把空位補上。指揮的也是這樣,總有人在那兒等著替補。以前是清唱,自從來了這位拉小提琴的,伴奏便是他的專職。大家已經習慣了上午清唱,下午等著拉琴的人到來。他總是在午後到達,喜歡唱伴奏的,就等下午上山來唱歌。

  李可凡覺得這個人很有意思。她一邊聽大家合唱,眼睛卻從未離開拉琴的人。她已經很熟悉他拉琴的各種姿勢。她從他身體的起伏升沉中,慢慢地讀懂了歌曲的樂理。她甚至隨著他的姿勢打著節拍在心裡哼歌,慢慢地便唱出聲來,心情也就舒暢了許多。

  唱歌的人來來去去,拉琴的卻永遠只是他一個人。他仿佛是一架不知疲倦的機器,在那裡無聲地轉動。夕陽西沉之際,林中空地只有他一人仍在拉琴。可是,李可凡似乎已經聽不到琴聲,只見一個身材頎長的剪影,在光斑閃爍的紅葉之間浮動。那人也似乎早已不在人間,而是漂浮在雲端裡,漸離人們的氣息而去。她不知自己為什麼會有這種感覺。

  她嗅到了青草與樹葉的氣味,那氣味把她帶回少女時代。那是在故鄉的山林。父親帶著她,從城裡去老家。她第一次走進山林。山林裡就是這種氣味,青草和樹葉的腥氣,正是這種腥氣使她萌動了一種欲望:她想擁抱什麼,不,是渴望被擁抱。那種誘人的腥氣似乎是來自人的靈魂,又透過那青草和樹葉散發出來。她伏在父親的背上,她強烈呼吸著太陽曬在父親頭髮上所產生的那種男性的氣味,男性頭髮和陽光交合而成的氣味。這種氣味就是青草和樹葉的氣味。在她認識劉興桐之前,她認識一個比她大十幾歲的男友,那人是個作家,在20世紀80年代初的離婚大潮中,他離婚了。那時她還是大學三年級的外語系學生,而他已經是一個很著名的小說作家了。她如癡如醉地追求他,而他卻異常冷靜。他們相處了三年。有一天,他告訴她:「我離婚了,但我永遠不會再結婚,能夠接受這一點的人,才能和我在一起。」說完,他沒等她表態,他就忙說再見。那一年她21歲,他差不多40歲了。這個年齡的男人,尤其是男作家,是最危險也最誘惑的。和這位作家在一起時,她時刻地感受著青草和樹葉的腥氣,那種來自陽光和荒野叢林的氣味。後來和劉興桐結婚,她暫時忘記了對這種氣味的尋找。當她再度記起時,她發覺劉興桐不是具有這種陽光氣味的人。她曾經像小狗一樣嗅遍他全身,他的衣服,他睡過、摸過的床鋪和物件。她發瘋似地到處嗅著。沒有,一絲也沒有,沒有陽光,沒有青草和樹葉。她把劉興桐的衣物扔到草地上,掛在樹林裡,曝曬在陽光下。她貪婪地嗅它們,還是沒有。她終於壓抑不住,很突兀地問劉興桐:「你身上沒有陽光和青草樹葉的氣味?」那年,她還不到3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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