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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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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說正在和上海大老闆洽談嗎,那你們談吧,我等你們談完了再去跟他競爭,看誰出的錢多。」任光達欲擒故縱。 雪榮眼看激將法對任光達失去效果,佩服任光達久經沙場的同時,對自己費力與任光達周旋不免感到無趣。何苦呢,任光達煞費苦心想吃下國有企業最後一座堡壘,她雪榮圖個什麼?難道就圖個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給的任務?那樣何必如此傷透腦筋呢?聽到任光達在耍滑頭,雪榮發火了,「你說你還想不想買熱電廠吧,痛痛快快說?」 任光達說,「我什麼時候也沒說放棄呀,你著什麼急。你在運河等我,我晚上請你吃飯。」 雪榮對動不動就吃飯喝酒反感,似乎請客吃飯就是工作的全部,「吃飯就算了,直截了當談事情,我歡迎。」 任光達說,「人是鐵,飯是鋼。不吃飯,你是鋼做的?」 雪榮說,「那好吧,要請吃飯,也是該我請你。哪有招商引資,八字沒見一撇,就宰客商的。要是有人報告到劉書記那裡去,我可就得吃不了兜著走了。這樣吧,你誠心誠意來談項目的話,我請你,真的,我現在就安排了?」 任光達說,「那我就不客氣了,你安排吧。」 雪榮掛了任光達手機,沒急著安排酒店。她想想與任光達通的兩次電話,哪像曾經有過那段刻骨銘心初戀的情人啊,分明是一官一商的相互利用。任光達想借雪榮發財,雪榮想借任光達完成任務。其中的情感因素已經淡如薄雲,細若遊絲。再見面還會有第一次重逢時的心驚肉跳嗎?還會害怕得關閉手機嗎?不可能有了,也沒必要了。完全是代表不同利益的兩方,怎麼可能夾雜著個人恩恩怨怨呢。雪榮給陳利民打個電話,「今晚接待客商,不回家吃飯了。你和兒子吃吧。」然後再安排辦公室主任在運河賓館訂一桌宴席,請分管局長相關處長參加陪客。雪榮排出的陪客陣容完全是公事公辦的架勢。 雪榮接到辦公室主任報告後,打電話給任光達,「你直接到運河賓館三樓二號廳。」 任光達到了,由分管副局長和辦公室主任以及相關幾個處長陪聊了一會,雪榮才到宴會廳。見面握手,雪榮脫下外套,顯得非常清爽幹練。大大方方往主人位置上一坐,拉過身邊的椅子說,「任老闆,你坐到我身邊來。」任光達含情脈脈注視她,她視而不見。任光達坐到主賓位置上,站在桌子周圍的陪客才各自坐下來。 小姐斟酒,任光達手罩酒杯,向雪榮提個要求,「開車,不能喝酒。」 「不行,」雪榮拿開任光達的手,把他面前的酒杯端起來給小姐倒酒,「你不喝酒,咱們都沒理由喝酒。禁酒令對你們客商失效,咱們都沾你的光。再說了,運河市交警都知道,客商即使闖紅燈都不查不糾,何況喝酒。怕什麼,照喝不誤。」 任光達只好恭敬不如從命。但是,他一眼掃過,桌上坐著幾個處長,都是大漢,怕喝起酒來不是他們對手。運河市酒風歷來很盛,號稱麻雀都能喝三兩酒,你說公務員們能喝多少酒。任光達心裡有底,自己能喝一瓶酒,但好手打不過雙拳,以一當十,難。他端起大酒杯站起來,「咱們今天改改規矩,丁局長,既然大家來陪我喝酒,我非常感謝,我先敬大家這一杯,有量的喝幹,沒量的不喝也行,但不准再敬我酒了。」沒等雪榮表態,他先把一大杯酒喝下去了。 雪榮只好揮手示意大家平端一大杯。大家看雪榮的眼色行事,紛紛喝下一大杯。但明顯有人喝得非常痛苦,只是沒敢作聲。 任光達這一招唬人,早把幾個處長嚇住了。 雪榮先敬了任光達兩小杯,任光達喝幹了。雪榮替他夾菜,任光達盯著面前的盤子吃菜。他說,「熱電廠的事情,」還沒說下去,雪榮就打斷他的話,「喝酒喝酒,喝酒不談事,酒後吐真言,但醉話不算話。大家敬任老闆酒呀。」雪榮一號召,從分管局長開始,依次從大到小排著敬任光達。 開始屬於正常敬酒,任光達不好不喝。等一圈敬下來,任光達申請歇歇,轉來轉去,還是把話題扯到了熱電廠上。 雪榮說,「不是說好了酒桌上不談事的嗎,怎麼又提起熱電廠的事了。來,再喝。」雪榮端起酒杯再敬任光達。 任光達死活不喝酒。他有自控能力,喝到一定程度,打死也不會再喝一滴酒的。但酒仗英雄膽,任光達借著酒性把話鋒一轉說,「在座都是官,就我一人什麼都不是。」 有人搶話,「你是大老闆,咱們領導的座上賓,怎麼什麼都不是呢?」 任光達搖頭,「我最清楚自己了。我最反對有些老闆,說在當今中國,只要開車到哪去考察,吃喝玩樂,一分錢不花可以過上十年,而且到哪都當上大人捧著。他們太不瞭解中國的國情了,太高看自己了。我就非常低調。噢,你以為當官的都傻得冒氣呀,那是他們給人逼成這樣的。能做到你們這份上的,哪個不是人精?」 當官忌談自己。雪榮看任光達真的有了酒意,說話似乎天一句地一句的了,就宣佈上飯。 「丁局長我想單獨跟你談談,」當著大家的面,任光達向雪榮聽出要求,還沒等雪榮回答,任光達臉轉向大家問,「借你們局長用一會,你們不介意吧?」 「你喝多了,改天再談吧。」雪榮推辭。 任光達說,「我沒喝多,頭腦清醒得很。收購熱電廠的事你也不感興趣?」說著從上衣口袋裡掏出兩張紙來,遞給雪榮,「看,我把合同都草擬好了,咱們談判要有個框架不是嗎,這就是框架。」 雪榮一驚,接過任光達的合同,簡單看了一下,幾乎全是運河市政府的責任,他救世主般的一點責任沒有。但雪榮知道,酒桌上哪能辯清合同的條款呀。因此就把合同塞給任光達,「合同還是等雙方坐到談判桌上再談,雙方的義務權利都要寫清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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