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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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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蹄聲在暗夜裡益發清脆而響亮。晃動的馬燈則更像一團鬼火。柳墩兒奇怪的身姿活像是一具行走的僵屍。 黑暗和恐懼是最好的藉口,夏曉薇已經依偎在沈默的懷裡了,頭靠在沈默肩上。至少從外表上看,他們兩個已經像是一對戀人了。 沈默用一隻胳膊環抱著夏曉薇,揚臉對老頭兒說:「大伯,您還是唱兩嗓子吧!走夜路,太安靜了瘮得慌。」 「小夥子,你不怕我把狼招來?」老頭調侃道。 「就您那兩嗓子,差不多能把狼嚇跑嘍!」沈默也笑道。 老頭兒再次開唱,無非是弄出些謳啞嘲哳之聲。 一陣更加怪異的歌聲傳來—聲音來自於夜色深處。 老頭兒收聲。 歌聲遠遠地傳來,空穀迴響。咿咿呀呀,聽不清唱的什麼。只是那腔那調從骨子裡透出一種淒涼。 「是怪歌何,石門檻就要到了。」老頭兒說。 「怪歌何?」沈默不解地問。 「一個瘋子,本姓何,整天胡亂唱些誰都聽不懂的蠻歌。日子久了,人們都叫他怪歌何。真名反倒沒人記得了。」 山路又轉過兩個彎。 月光下,遠處的林間透出些許燈光。 路邊,一座簡易的茅草房。 馬車停下,老頭兒下車:「年輕人,你們也下來吧!我到地方了。」 沈默跳下車,再把夏曉薇接下來。眼前這座茅草房離前面的村寨似乎還很遠。 老頭兒說:「我和傻子就在這兒過夜了,這是沒人住的廢屋,不花錢的。你們沿著山路一直走,沒多遠就是教堂了。現在這個點兒,彌撒應該還沒散。你們去教堂住吧,那兒乾淨些。」 「你們為什麼不去住教堂呢?」夏曉薇問。 「我們自己都嫌自己髒,還是住這兒踏實。」 「老伯,坐了您一路車,還沒問您怎麼稱呼呢?您貴姓?」沈默問。 「山野村夫,姓名賤,不值一提。你們去吧,我也該忙了,還得喂馬。」說完,老頭逕自去忙。 怪歌何的歌聲還在飄蕩。 沈默和夏曉薇手拉手,深一腳淺一腳地走。 那片燈光越來越近。 樹叢中有鳥兒驚起。 沈默抬腕看表,夜光錶盤上的時間是21時9分。 如果不是親眼所見,沈默斷然不敢相信居然有這麼簡陋的教堂。就像送炭老頭兒說的那樣—兩間茅草房。只不過看上去比一般的民房更為高大一些而已。 沈默的手電筒打在灰白的牆壁上。牆壁上方畫著一個十字架,幾個不算工整的大字—蘇科基督教教會。 剛剛做完彌撒的人們從教堂裡走出來,很多人手裡小心翼翼地舉著一支蠟燭。燭光映在臉上,滄桑卻堅毅。沿著四通八達的小路,人們三五成群地四下散去。 怪歌何還在唱,只聞其聲不見其人。 一個老者最後一個踱出教堂:「別唱了,彌撒已經散了,你也該歇了吧。」老者的聲音並不大,語調非常平和,仿佛是在自言自語。 神秘的歌聲戛然而止,好像是被人突然關掉了電源的音響。 沈默和夏曉薇走向前,不等他們張口,老者先開了腔:「年輕人,你們可以在教堂裡待一個晚上,但是,萬萬不可有一絲一毫褻瀆神靈的行為。」說完,老者竟然徑直而去,轉眼就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沈默和夏曉薇甚至沒有看清他的容貌。 步入教堂。迎面牆壁上掛著一個十字架,一側是一大一小兩幅耶穌的畫像,另一側是一個繁體的「愛」字。下面是一張大大的《貴州省宗教事務管理條例》。還有一隻石英鐘及若干照片,隨意地掛在同一面牆壁。看上去有些零亂。 靠牆是一個小得不能再小的主祭台,其實更像是教室裡的講臺。 三列低矮的長條木凳縱橫有序,這大概是教堂裡唯一的家當了。 沈默將幾條木凳拼在一起,擺放在屋子一角:「只能這樣將就一晚了。」 躺是沒法躺了,兩人相擁著倚在牆角。 月光如水,透過教堂的視窗。 夜,靜極了。 第三十一章 怪歌 2006年9月29日。東方的天際剛剛露出第一抹熹微的陽光。 怪歌何的歌聲又嘹亮地唱起來。那歌聲張揚得有幾分變態,肆無忌憚地攪擾了人們的清夢。 沈默揉著眼睛,打了一個長長的哈欠。 夏曉薇的頭枕在沈默肩上,還在睡著。 怪歌何的歌聲咿咿呀呀地飄進教堂。 「曉薇,曉薇!」沈默輕喚。 夏曉薇睜開眼睛:「天亮了?」 「天亮了,我們也該開始工作了。」沈默說。 夏曉薇站起來,開始梳理頭髮:「從哪兒開始著手?」 沈默若有所思地取出李畋留在岜沙的那張牛皮紙。看那十四個字—「洞葬懸棺,二郎搜山。石門檻,小迷糊。」洞葬懸棺—是不是圖中標記的黑點處有一處洞葬,而且洞葬裡有懸掛的棺材?二郎搜山四個字有些不著邊際。石門檻當然是地名。那麼小迷糊呢?小迷糊會不會是一個人的名字?如果是一個人的名字,那麼這個人肯定知道一些很特別的事情。推算起來,按這個人當年二十歲的話,現在也應該有八十八歲高齡了。 「考拉!問你話呢!啞巴了?」 「哦,我在想—我們是按圖索驥還是先找一個人?」 「想好了?」 「想好了。先找人—如果真有這麼一個人的話,也許我們會省些氣力。」 「什麼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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