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時尚閱讀 > 第三種愛情 | 上頁 下頁
一三


  他接連著深吸了幾口煙,然後用力把煙摁滅在煙灰缸:「其實我不是一個好領導,也是一個很孤僻的人,我很少與下屬或無關的人接觸,但是很奇怪,我居然會在這麼短的時間內,與你見這麼多次的面?」他沉默了一下,突然向我伸出手:「以後,這樣的機會恐怕不太多了。總之,希望你生活越來越好。」

  我完全糊塗了,機械地與他握了握手,說:「謝謝。」

  我拎著東西下了車,一回頭,他正看著我。我朝他揮了揮手,他轉過頭,一踩油門,車子肆無忌憚地越過雙黃線,調頭而去。

  (十一)

  當晚,我躺在床上,滿腦子迴旋著他的那些話,還有他焦慮的表情,微笑的樣子,以及,他側身看著我,說起和我的初遇時,那仿佛有些迷惘的神態。我的心裡,像是突然多出了一些東西,一些陌生又堅硬的東西,橫亙在我心臟跳動的地方,讓我不知如何是好,很久很久才合上眼睛。

  早上當我站在鏡子前刷牙時,我突然發現我有了很明顯的眼袋,睡眠不足,或是老之已至?我含著牙刷長歎一口氣。

  鏡子中,鄒月披頭散髮,像幽靈一樣出現在我身後,嚇得我猛地回頭,大叫:「你幹嗎?」

  「姐,昨天人事部打來電話,說公司決定,把我調到致林物流的財務部去工作。」鄒月低眉垂目,很憂鬱地說。

  「致林物流?在哪裡?」我邊嘩啦啦漱口,邊問。

  「在火車站那邊,不和總部在一起。」

  「沒說是什麼原因嗎?」

  「說是那邊缺一個主管出納,財務部推薦讓我過去。」

  「這麼說,你應該是升職啦?」我開始洗臉。心裡暗想:林啟正動作可真快。

  「是的。」話雖這樣說,鄒月的話裡可沒什麼高興的意味。

  「你自己是怎麼想的?」我伸直腰,用毛巾猛擦臉。

  「我不知道……姐,你說他們是不是有意這樣安排?」

  「哪個他們?有什麼意?」我反問。

  鄒月低下頭,沒有回答。我真看不慣她這種粘糊糊的模樣,一字一句地對她說:「鄒月,你要記住,不管你還在不在這個公司做事,你和林啟正都是無——關——的——人。」

  說完,我把毛巾掛回到毛巾杆上,返身走進了自己的房間。

  我坐在化妝台前,用手掌把收縮水「啪啪」地拍在臉上。突然覺得自己真是活學活用,「無關的人」——這是林啟正昨晚對我的定義,今天就被我用來教訓鄒月,確實,我們姐倆都需要時時刻刻擺正自己的位置。

  九點,我到了辦公室,管內勤的小張喊住我。「鄒律師,這裡有你的一個案卷,今早送來的。」

  我走過去,遞到手裡的正是那搶劫案的案卷。「是個什麼樣的人送來的?」我忍不住問。

  「一個年輕男的,矮矮胖胖的。」——當然不可能是林啟正,他怎麼可能幹這種事。

  案卷也送來了,鄒月也要調離了,確實是沒什麼機會再見了,我暗想。

  走進辦公室,我抽出資料,準備寫上訴狀,發現資料上粘了一張黃色的易事貼,寫著:「周院長的電話是139××××××××。林即日。」

  字條沒有稱呼,落款也只有一個姓,林啟正做了他允諾的事,但卻顯得疏遠、陌生。想起昨晚他的笑容,我不禁有些悵然若失。

  「林是誰啊?」耳旁突然冒出個聲音。

  我騰地一回神,發現高展旗不知何時已俯身在我身後,也盯著紙條在看。

  我忙把紙條收好,故作鎮定地說:「一個朋友,拜託他為那個搶劫案子打打招呼。」

  「什麼人啊,挺有神通的嘛,介紹我認識認識,我手頭也有個殺人的案子要上訴。」

  「還不一定管用呢,我可不敢亂介紹。」我擺擺手。

  「哎呀,死馬當作活馬醫嘛!我那個案子要是救回一條命,家屬答應酬謝二十萬呢。」

  我很煩他,站起身來把他往門外推:「我的案子還不知該怎麼辦呢,誰管你啊。你自己想辦法吧。」

  高展旗一邊退一邊繼續說:「只要你能幫到我的忙,二十萬我和你三七開……對半開……你七我三……都歸你?」

  我只是一味地推他,把他推出門後,我反手想把門關上,誰知他又用手把門抵住,很嚴肅地問:「鄒雨,你這些天沒事吧?」

  「我會有什麼事?」我立馬否認。

  「看你這幾天心神不寧,家裡還好吧?你媽身體沒事吧?左輝沒有糾纏你吧?」他設想了很多可能。

  「沒事!沒事!」我忙說,然後繼續關門。

  他不屈不撓地伸出腦袋,「鄒雨,如果有什麼事,別忘了我,我一直在你身邊。」

  「高展旗!」我叫起來:「你別噁心我啦!」

  他臉上顯出誇張的受傷的表情:「別人說謊話說一千遍都成了真理,為什麼我的真心話說了一萬遍,你還是不相信呢?」

  「我相信,我相信,但你現在別煩我!」我用手將他的腦袋推出門去,這才把門關上。

  回到桌前,我將那張易事貼夾在了電話本裡。

  日子一天一天正常地過著。

  鄒月猶豫再三,終於去了致林物流上班,她的桌上,林啟正那張面目模糊的照片也不見了蹤影。

  我手頭的搶劫案,上訴到了省高院,我也手持材料,得到了周院長一個小時的親自接見,他還喊來了刑庭庭長,共同研究案情,基本達成共識。

  我還是會去打球,會去那家小店吃魚頭火鍋,也有兩次,去了天一酒店請法官吃飯。但我沒有再遇見林啟正。只有一次,我站在離他們公司不遠的路邊等出租,看見他的車從我身邊呼嘯而過,牌照號全是6的黑色寶馬,後面照例跟著兩台車,在擁擠的路上分外招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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