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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


  是一個很傷感的開始,象許許多多下海經商一夜暴富的男人一樣,老爸有了外遇,是個年輕漂亮的大學生,哭哭啼啼地要老媽成全她們的愛情,據外婆說老媽是蹺著腳,冷冰冰地要那人死了這份心,她是死也不會離婚的,原話據說是「想結婚?等我老,等我死」(我相信是老媽說的,因為她經常對我說「想獨身?等我老,等我死」)。這些當然是嚇不跑第三者的,老媽開始每天找那位小姐的親戚聊天,一不哭二不鬧,甚至還很優雅,見一個說一個,鄰居也不放過,半個月下來,小姑娘愛情也不要了,什麼都不要了,只要老媽不再出現就好。

  可以說這場戰鬥老媽贏得輕輕鬆松,不過她好象一點也不珍惜勝利果實,在幾個月後她向老爸提出了離婚。

  是個讓人震驚的決定,把老爸都搞懵了:既然要離婚,她先前做的一切是為了什麼呀?

  其實也沒有什麼——不能成全這兩個人是老媽當時唯一的想法,她也成功地做到了這一點。既然那個女孩已經結婚了,那麼忍氣吞聲和背叛自己的男人一起生活也就變得毫無意義。老媽離婚的時候沒有象電視劇的女主角那樣什麼都不要很有骨氣地一個人離開,房子、股票、首飾、現金她一樣沒少要:「我是受害者,還帶著孩子,為什麼不要」老媽拿得理直氣壯。其實也沒錯,有骨氣那是沒錯的,但做錯事的既然是男人,得到一些補償不過分吧?不要那個臭男人的錢,一個人過苦哈哈的日子,那不叫有骨氣,那叫傻氣。幸好老媽不傻,雖然一個人,但過得很開心,如果我這個不孝的女兒少惹她生氣,再能順順利利地能嫁個金龜婿,我相信她比這個世界上的任何人都幸福。

  我也沒覺得我這樣有什麼不好,爸爸還是爸爸,依然很關心我,很疼我,雖然沒有住在一起。其實以前住在一起的時候他應酬很多,想見他反而難,現在倒好了,大概想彌補對我的虧欠,哪怕是天上的月亮只要我要他也會替我想辦法。完整的家庭真的那麼重要嗎?至少我覺得對我來說,現在很好,真的很好。

  我斷斷續續地講了一些我家的故事,林晨樹再次目瞪口呆。

  我聳聳肩:「我老媽說『和什麼過不去也不要和錢過不去,和誰鬥氣也不要和自己鬥氣。你對你爸爸那樣,傷他的心,你就開心了?就算你爸以前對你不好,但他現在不是在補償嗎?你不要說你不知道,你明明是在和自己鬥氣嘛,對誰都沒有好處。再說了,就算你爸對不起你媽,那也是他們兩個人之間的事情,他們自己會解決。告訴你媽,讓自己過得幸福是對男人最好的報復,要她趕快找個男朋友氣氣你老爸,這樣不是更好嗎?」

  林晨樹忍不住笑了:「你也是這樣勸你媽媽的嗎?」

  「她還用我勸?她就是這樣生活的,比我還瀟灑呢,經常換男朋友,叫你媽別想不開,自己開心最重要。」

  林晨樹還在冥思苦想,我打斷他:「留著以後慢慢想吧。現在該睡了,剛剛好一點,不要又病了。」

  我給他蓋好被子,正要離開,他突然抓住了我的手,聲音有些嘶啞:「你可不可以等我睡著了再走?」

  剛剛知道了他的一些傷心往事,我怎還忍心拒絕?我微笑著點點頭:「好,等你睡著了再走。」

  他象個孩子般滿足地閉上了眼睛,我的手他卻拽著不放,我只好找了張椅子在旁邊坐下,我看著他的臉,突然有些辛酸,誰能料到平日裡不可一世的他竟也會如此脆弱,想要擁有更多的愛,所以才會不停地換女朋友吧?

  我看他睡著了,想把手抽出來,他卻把手拽得更緊了,嘴裡還迷迷糊糊地:「你不要走。」

  我終於放棄了,好人做到底,就陪陪他吧,他看起來真的需要人來賠。

  我睡得很不踏實,其實也就是半躺在椅子上,手還被林晨樹拉著,我醒來的時候就是這副樣子,我連忙去看林晨樹,不知道還有沒有發燒,卻發現他正在看我,黑葡萄似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著我,見我看他,他的眼瞼立刻垂了下來,臉也別向一邊。

  我笑了:「看什麼,還不好意思,沒見過美女?」

  林晨樹也笑了,討好地看著我:「美女我見得多了,沒見過這麼善良的美女。」

  我心裡甜絲絲的,還沒有反應呢,他的下一句話把我氣得夠嗆:「我餓了,想吃生菜粥。」

  這傢伙是餓死鬼投胎嗎,怎麼見到我就是吃。我的命怎麼這麼苦?

  伺候完林晨樹吃飯,我也一起吃了點,空下來才想起一個晚上都沒有給老媽打電話,我的手機又沒電了,她找不到我非急瘋了不可,我連忙給老媽掛電話,告訴她朋友病了我陪床,忘了給她打電話,老媽輕描淡寫地哦了一聲,我知道她越是平靜表示越生氣,我還是回家一趟比較好。

  跟林晨樹說了一聲,我匆匆趕回家,老媽坐在客廳裡等我,我乖乖地坐在她對面,準備暴風雨的來臨。

  山雨欲來。

  我正襟危坐,聆聽老媽的教誨。

  其實我也不是真的那麼怕老媽,多半是因為內疚。從小我就是個惹禍的專家,是個讓人操心的傢伙。幼稚園的時候喜歡和小朋友打架,而且通常都是打贏的那一個,所以經常都是老媽帶著我去小朋友家裡賠禮道歉,提著本該是我的點心,還要陪著笑臉,為這我小時候沒少挨巴掌,可就是不長記性,過幾天不疼了又會去惹事生非;上學了倒是不打架了,不過學習成績一直讓人操心,每次開家長會,我的成績總是讓老媽抬不起頭來,向來都是從下往上數只要一秒就可以找到我的字;再後來,江南的事、我到27歲還嫁不出去的事,都讓她傷神,傷心。只要她高興,就讓她罵幾句吧,反正我是虛心聽取,屢教不改。

  「你現在膽子是越來越大了,都夜不歸宿了!」老媽鐵青著一張臉。

  「不是說了,朋友住院了,我陪著呢嗎?」我小聲嘀咕。

  「那就電話也不用打了,你知不知道我一晚上沒睡?」

  「媽,對不起,我一時急糊塗了,我保證以後再也不會了。」我又是保證又是發誓。

  老媽依舊冷這一張臉:「反正我也管不了你了,這就把你嫁出去,以後也不用我再操這份心。我跟你阿姨們都商量好了,從明天開始,你每個禮拜都給我去相親,直到你嫁出去為止。」

  還讓不讓人活了,一個月一次我已不堪忍受,還要每週一次?想起上周那個又小氣又沒禮貌的禿頂老頭,我不寒而慄:「我抗議,我不幹。」

  「抗議無效」老媽毫無商量的餘地:「要麼你自己找一個合適的,沒本事自己找你就給我去相親。」

  每週去相親,那我乾脆去死算了。算了,還是給自己找個男朋友,先過了這關再說。

  我故作羞澀:「媽,其實我已經有男朋友,沒好意思跟你說,我的事就不用操心了。」

  「真的?」老媽不信。

  「真的,我沒騙你,我們都認識快一年了。」我說得肯定無比。

  「那好,你叫他這個週末來吃飯,我看看。」

  我頓時目瞪口呆,到底是老媽,我想什麼她都知道,我期期艾艾地:「我們認識時間不長,瞭解還不夠,就讓他上門好象快了一點。」

  「不是認識都一年了嗎?時間也不短了,再說我叫他來又不是要他馬上娶你,有什麼關係。」

  我暗罵自己,沒事幹嘛說認識一年了,說剛有感覺多好,老媽看著我:「你不是在騙我吧?如果我發現你在騙我——」

  我連忙搖頭:「沒有,真的沒有,不過這個禮拜不行。」

  「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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