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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


  「起火?房子燒了?」梁有齊文化水準實在有限。

  左琛清了清嗓子:「是她男人,有外遇了。所以她現在自己沒心思搞外遇嘍。」

  梁有齊鬼魂似的飄出了「左右地產」。他想不通,倆人都移情別戀,那乾脆離婚好了啊。出了這種事,江筱不是更應投入他的懷抱嗎?可事實怎麼卻是把他疏遠了呢?想不通啊,女人心。

  元薇被出版社批評了。這在近年來,簡直是比火星撞地球更不可思議的事件。

  「元薇啊,不是我說你,你這新小說,未免也太有個性了吧。」此時此刻,出版社的編輯正撚著元薇那本描寫鼓手的小說,臉上露出鄙夷的神色。雖說,這小說目前只寫了上半部,但已經令這叱吒文壇數十年的編輯吃不消了。「不是我說你啊,你這男一號怎麼能這麼反面呢?怎麼能一無是處還引得女人競折腰呢?這不是你的風格啊,你的小說是誇張,是高於生活,可並不是胡說八道啊。怎麼,你是不是跟打鼓的人有仇啊?也不對啊,要是有仇,你幹嗎還讓他左擁右抱啊?」

  的確是有仇,不過,那是從前的事了,是歷史了。元薇一邊接受著批評的洗禮,一邊甜蜜蜜地笑。

  「不是我說你啊,怎麼從二十節以後,你這打鼓的又變大好人了呢?有教養,有思想,捨己為人,就差拾金不昧了。不是我說你啊,你這不是鄙視讀者的智商,踐踏讀者的審美嗎?」

  誰讓他鄭歐洋突變了呢?肌肉是不變的發達,內心卻是變得軟綿綿暖洋洋的。元薇兀自美著,口水濕了嘴角。

  「推翻重來。」這是編輯給元薇的最終「建議」。另外,還有一句話:千萬別被勝利沖昏了頭腦,你們這種作者,紅得快,消亡得更快。這一點,元薇承認。她「這種」流行文學,天天都存在著再也流不動的可能性。

  元薇挎著包蹦蹦跳跳就走了,這點兒事業上的坎坷,與她接下來的事相比,簡直就是跳蚤與河馬抗衡。因為接下來,她,鄭歐洋,以及鄭儀,要共用晚餐了。

  第五十一話:見家長

  左琛又一次收到丁洛洛的宣召:「你什麼時候回來啊?」一聽這句,左琛的臉立馬拉成馬臉:天啊,我真是有先見之明,這小女子,果真是牛皮糖修煉成精啊。可惜,我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如今戴上這一身枷鎖,真是不值得人同情。

  「嗯,這個,嗯,我這兒還有事要做。」左琛千真萬確不想回「天園」。這天還沒黑利索呢,漫漫長夜才剛剛開始,而他回「天園」只有兩件事可做:一是看電視,二是看著丁洛洛在電腦前胡編亂造。拜託,縱然她丁洛洛有模有樣,可還不至於令人百看不厭啊。

  「什麼事啊?重不重要啊?」丁洛洛求知欲膨脹。

  左琛勸自己:冷靜,冷靜。這女人,不是一般的女人。她還「小」,你須讓著她。「你有什麼事啊?」左琛咬牙問道。

  「我想去看我奶奶,想讓你跟我一塊兒去。」丁洛洛興致勃勃。

  你看你奶奶,跟我有一毛錢關係啊?我幹嗎要一塊兒去?這是左琛的第一反應。不過幸好,他這話還來不及說,丁洛洛就解釋道:「你是我第一個男朋友,我想讓奶奶見見你。」

  男朋友,這個詞就是枷鎖的代名詞。左琛一邊開車駛向「天園」,一邊咀嚼著這個詞。過去,女人皆說:我是左琛的女人,而如今,他左琛貼上了丁洛洛的標籤,成了丁洛洛的男朋友。世道變了,真的變了。不然為什麼他滿心的不滿,卻依舊行駛在回歸「天園」的路上呢。見奶奶?應該怎麼見呢?需不需要下跪叩首,口中念著「小的前來拜見」呢?

  鄭歐洋這邊其樂融融的聚餐,其實是由鄭儀號召的。她在跟兒子確認了元薇真的住在兒子的隔壁後,就對兒子展開了軟磨硬泡:我真的好喜歡她,我覺得她感情好豐富,好大膽的,你幫我約她,我請她吃飯啊。幾番下來,鄭歐洋的眼珠子在他細長的眼眶中轉了兩轉:也好,反正元薇這小妮子還算對他胃口,坐在一桌吃飯,倒也能增強食欲。

  「鄭媽媽,您吃這個,這個好香的。」元薇夾了一塊糯米雞給鄭儀。

  「唉呀唉呀,別叫我鄭媽媽,我好年輕的,你叫我姐吧。」鄭儀今天依舊是濃妝,兩條不輸給少女的纖腿上是短裙和長靴。

  「那可不行,鄭媽媽,我要隨著歐洋叫,我和他是一撥兒的。」在這點上,元薇有原則。

  鄭歐洋憋笑憋得辛苦,只得沒完沒了地往自己嘴裡塞蝦餃。這兩個他最看重的女人,實在是太具有喜劇細胞了,這實在是太不利於他維護酷酷的音樂人形象了。

  「小薇啊,你現在有沒有在寫新書啊?能不能透露一下,什麼情節啊?」鄭儀對待偶像的熱情,更是不輸給少女。她已經漸漸把椅子挪到了元薇的身邊,刷了數遍睫毛膏的睫毛呼扇呼扇地眨著。元薇一洩氣,筷子來了一個後空翻,摔在了地上。新書?剛剛才被批了個一文不值。鄭歐洋嘴裡嚼著,眼裡看著,他先拿了一副新筷子遞給元薇,後對鄭儀說:「少說話,多吃飯。」鄭儀癟癟嘴,順從地吃上了。這讓元薇有了一刹那的錯覺:好像,她和鄭歐洋是帶著妹妹來吃飯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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