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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蘭鳳是個刻苦的孩子,進入縣劇團後,學習努力,練功扎實,很快就出落成了一個好姑娘、好演員。演樣板戲《紅燈記》中的李鐵梅時,活脫脫地像國家京劇團的劉長瑜,上妝以後,雖然穿的是補丁衣服,但那雙大眼忽閃幾下,就能迷倒好多觀眾。但這個刻苦的孩子命苦,十八歲時,父親得癌症死了,母親改嫁,她從此成了孤兒。在臺上,叫李玉和那一聲淒厲的「爹爹——」時,催人淚下,就是真情實感的爆發。

  更叫人歎息的是,一次到外地演出,卸裝以後,她突然失蹤了。穆團長急得嗓子都啞了,腦門子上像拖拉機爬山時的屁股,直冒黑煙。為了找她,想盡了千方百計,把吃奶的氣力都用上了。那個地方的幹警全部出動,接連找了可能找到的好些地方,也沒有發現蹤跡。蘭鳳到了第三天頭上,才衣衫不整地回到劇團,幾天幾夜淚流滿面,不吃不喝,月余才振作起來。原來,那天晚上,她遭到了當地幾個流氓的綁架,被輪奸了兩天兩夜。公安局詳細詢問了她,她也沒有指證出那些壞蛋到底是誰,有什麼明顯特徵。只記得幾個壞蛋塞給了她幾粒安眠藥片,她一直昏昏沉沉的,那兩三個人不停歇地擺弄自己,折騰足了夠了,作了鳥獸散,自己一覺醒來時,下身紅腫,撕裂一般的疼痛,其他情況一概沒有記清楚。一朵鮮花就這樣枯萎了。劇團離開那個地方以後,這案件最終不了了之。本來,劇團上下,要求對這件事嚴格保密,但名人的隱私實在無密可保,社會上就流傳了她被蹂躪的多種版本。此後,儘管她還有不少的追求者,可能愛她的都是美貌和才藝,卻不願與她結婚。最後她嫁了本團的在樂隊拉小提琴的一個小夥子,兩口子整天都在吵吵鬧鬧中過日子。近年來,文學藝術界很不景氣,她雖然已經是劇團的臺柱子,又當上了劇團的副團長,卻沒有施展才華的舞臺。劇團靠少得可憐的財政補貼過日子,老公耐不了貧困,撇下她一個人到廣州去發展,由戲曲伴奏變成了勁歌爆舞的新星,據說在那裡蓋過了她當年的名氣。她知道自己沒有資格獲得永恆的愛情,就麻木了,人生的什麼事兒都看開了。寂寞的她不甘寂寞,色藝雙絕的女人有幾個打情罵俏的相好,是正常的。但是,她挑揀得厲害,從來不與誰亂上床。查志強就是她朋友中的一個,她很愛志強的才氣。志強在與女人的交往中,更有過人之處,終於有一天晚上,在一次酒後,志強送她回家,蘭鳳心甘情願地把身子交給了他。

  征服

  志強在征服女人方面確實有一套。他高中畢業時曾經熱戀過一個姿色出眾的女同學,因為家裡窮,人家的父母說什麼也不同意這門親事。那女孩拗不過父母,二人無奈地各奔東西,這成為他一生的痛。家裡央人說媒,給他找了一個女孩,長得很不錯,花季時節,非常耐看。這女孩是仰慕他的,知道他是個有學問的人,差一點愛死他了。因為小學畢業,肚子裡沒有多少墨水,對他說話時又喜歡使用新詞,卻謬誤百出。他知道這正是這個女孩的乖巧之處,唯恐配不上他才這麼做,就不厭其煩地糾正她。後來,乾脆對她說,你以後別再費勁兒用詞了,我不喜歡,這女孩就馬上樸實起來。一來二去,暖熱了他那顆有點冰冷的心,他曾經想用一生愛這個女人。在生產隊裡幹活單調乏味,二人就結了婚,才有了樂趣,不到一年,就生了一個孩子。誰知這女人婚前婚後,兩重模樣,簡直像換了一個人。未婚時,經常來家裡住,文口善面,低聲細語,非常勤快,很討老人喜愛。婚後卻性子剛烈,特別是生了一個男孩以後,雖然仍對他萬般恩愛,卻動不動就敢責駡公婆,兩口子再吵再打,也教育不過來。這使他心裡很涼,一腔柔情淡化得幾近於無。因為自己是個回鄉知青,沒有多大本事,能找一個活女人做老婆就不錯了,還敢有什麼奢望?日子就這麼不鹹不淡地過著,有時志強就想,這日子過得生不如死。1977年恢復高考,他一舉考入了卞州師院的中文系,從井底下的泥潭裡一下子跳到了高臺上。這女人見他成了人物,暴烈的性情立刻收斂,公婆的地位才有所上升。但他真後悔的是人生不可逆轉,要不然,堅決不會娶這個「母夜叉」。因此,由怨生恨,對自己的老婆再也沒有疼熱,這就種下了他喜歡尋花問柳的基因。

  是才子無不風流。上大學時,他又一次熱戀上了外縣的一個同學,二人詩唱文交,享受了二度梅開的愛情。他回家後堅決要與老婆離婚,父母、舅舅、親戚朋友都來勸導,女人哭跪在面前,求他看在孩子的面上,別讓自己成為「秦香蓮」。各方面的壓力,終於迫使他忍痛割愛。他熱戀的女同學也很明智,與他相約,一生珍藏在心裡。分手以後,人家嫁了一個縣級幹部做填房,就沒有去當教師,而且不斷躍升,成了一個女官員。時過境遷,二人的書信來往漸漸稀疏,最後斷了線。他確實在心裡一直珍藏著這個有知識的女人,也不知人家是不是還珍藏著他。有時,他也懊喪地想,上學時的愛情都是靠不住的,生活的道路一旦變更,那份美好將成為過眼雲煙,留下的回味跟嚼蠟沒有什麼兩樣。女人也是靠不住的,一旦拿到了有做愛保障的法律文書,就會像川劇的絕活一樣,馬上變臉。比如自己的老婆,在婚前婚後,就發生了巨變,如果同那個外地同學結婚,難保也是同等結局。男女之間,是可以有美好感情,但千萬不能結婚,多少人都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不但埋葬了愛情,連青春韶華也一同埋葬掉了。若是單身一人多麼逍遙,成家立業真是他媽的千古恨事兒!

  在外經貿局工作時,那個上高中時熱戀過的女孩已經從中師畢業,嫁給了本鄉政府機關裡的一個小幹部,在家鄉做了老師。也許是因為仍然想他,就來到縣城,輾轉在外經貿局找到了他。二人舊情重溫,恍然如同隔世。他們一直坐到下班時間,機關裡的人都走光了,互訴衷腸的談興仍然未盡。他看著這個楚楚動人的戀人,突然在心裡產生了佔有她的強烈願望,一個念頭燒得他心裡起火:雖然和她今生不能成為比翼鳥,也不能到天上才去結連理。他深情地望著這個女人,說,我想要你!女人說,這不好吧,竟然雙眼迷離起來。他粗暴地把人家翻倒在沙發上,三下五除二,像剝雞蛋一樣把人家扒光,女人順從地任由他胡來,有著一種渴望和害怕,雪白的身子蜷縮成一團,他壓了下去,才把那凹凸有致、豐腴柔美的身軀撫平,進入了那渴慕了多年沒有得到的愛液橫流的發燙的部位,他覺得人生是那麼的美好。這女人幸福地小聲呻吟著,雙臂使勁地抱著他,指甲掐進了他的肉裡,叫他發癲發狂,一瀉如注,兩人伏在一塊兒,久久地才把心潮平息下來。

  從此以後,這女人有規律性的每月來找他一次,他為了幽會時間和地點傷透了腦筋,同時也嘗到了偷情的甜頭。往年舊事經不起多說,生活的繁瑣進入了話題,這女人就經常喋喋不休地說他們學校和老公的那些破事兒。有一回這女人找到他,要他幫忙解決職稱問題,他托一個在縣教育局工作的同學,順利地給辦了,這女人就覺得他確實很有能耐。後來,她親戚們的雞零狗碎事兒,也不斷央他辦這辦那。外經貿局與其他單位直接打交道機會不多,為了完成這個女人給他找的私事兒,他少不得還要到處央人、求人,搞得不勝其煩。尤其是這女人總想讓他陪著上街走走,兩口子一樣地選購衣物。這也許是一種滿足女人虛榮心的作為,也許是情感上的需要,讓他經常困窘。偶爾不得不陪人家去了街上,雖然這女人從來不讓他掏腰包,他囊中經常羞澀,也感到臉上無光,又怕熟人碰上出麻煩。時間久了,漸漸地產生厭倦,女人再來看他時,他就無意做愛了,有時還要躲一躲。這女人隱隱約約地覺得,他已經不是那個熱烈地眷戀自己的中學生了,再糾纏下去甜味已經變酸。也許是覺得對不起自己老公,那個不知自己戴著綠帽子的人,依然那麼地疼愛自己,愧疚之心就由支流變成了主流,兩個人就逐漸地疏遠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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