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時尚閱讀 > 錯過你為遇見誰 | 上頁 下頁
三六


  這幾乎是偶像劇的標準情節,當事人卻差不多已經氣瘋了。如果你是一個多少看點兒言情的男性,我得說,不要輕易上它的當,不是所有的姑娘都吃這一套。當時好在我手裡拿的是一本不足百頁的《物權法注釋》,如果我拿了《法典》之類,不知道結果會怎樣,因為我把一整本書都扇到了吳謙的頭上,用我最大的力氣。

  他猝不及防,後退一步,手還放在我身上,我受力不均,右腳在階梯上一別,人朝一邊傾倒,在謝端的驚叫聲中栽下兩層石階。

  就這樣,成了半個傷殘人士。

  「他還說什麼了?」我把青椒肉絲裡的薑片挑出來,問謝端,「他的演講怎麼樣啦?」

  別看沈思博每天給我送飯貌似有大把時間,實際上他不清閒,L大外院和德國某高校聯合舉辦的中德大學生交流展,他是中方學生代表之一,活動頗多,比如上午這場雙語演講比賽。

  我摔倒那天他在院裡試演,回寢室接到謝端的電話,衣服都來不及換,西裝革履穿皮鞋跑過大半個校區到醫院,大冬天的,額頭一層汗。

  我當時坐在門診室,抬頭沖他笑笑。他一句話說不出來,喘大氣兒,鬆開領帶,和謝端在旁邊看著值班醫師往我腳腕上夾板。

  之前醫師說事情不大,多休息幾天吧。我從恐慌裡平定下來,又有沒正形的心思了。

  「我腳斷了。」我伸手抓他的袖口,哭兮兮地逗悶子,「怎麼辦呀。」

  醫師和謝端都笑,前者說:「小姑娘,不要嚇你男朋友了,看把這小夥子跑的。」

  「你那麼厲害,你怕什麼。」沈思博呼吸已經穩了,不吃我這一套,語調裡全是清淡的調侃。

  沈思博扶著我回宿舍,謝端識趣地跟在後頭,拉開一段路。

  他手放在我腰上,但並不看我,問:「那種人纏著你,為什麼不告訴我?」

  「唉,別再提了。」我回答,沒說給他聽,就算你最近不忙,讓我的沈思博和那樣的人當面對峙,陪著上演八點檔?我想一想都要替他羞死了。這種戲碼配不上我和他的感情。

  你看,那時候的我那樣年輕,具有年輕人常有的品質,想太多,敏感和遲鈍交替著一塌糊塗,愛的人和不愛的涇渭分明,慣於讓自己的主張做他人的主,並且苦惱他人竟然不懂得。

  當然我心裡還是有高興的,他到底肯吃點小醋了。我想著,回頭對謝端招招手:「端端,你怎麼那麼慢。」

  謝端妥協地笑,快步跟上來,跟我們並行。

  而眼下她正漫不經心地低頭,把一張廢紙撕成一條一條,我拍她的手:「哎哎哎,問你話呢。」

  她抬頭,露出一點慧黠的小笑意:「你自己去問他嘛。」

  我鬱悶了:「我先得見得著他啊。」

  「你行動不方便嘛,他又不能上來。」

  「那總該給我打個電話呀。」

  「哦。」

  「哦什麼啊哦,哎他上午很帥吧?」我飯也顧不上吃,「他高中的時候,就得過市演講比賽一等獎。他月臺上領獎的時候,我們那多少女孩花癡他啊,都瘋了,有人在底下就叫,沈思博我愛你,嚇死人。」

  我越說越來勁,謝端臉枕在手臂上,坐那兒靜靜地聽,靜靜地笑。

  「那時候我就跟自己說,我得比誰都優秀,不然他肯定得被別人給搶走了,嘿嘿。」

  她說:「你很優秀啦。」

  不知怎麼的,我覺得有點敷衍的意味,我不好意思了:「我特囉嗦,你不愛聽了吧。」

  「沒有,怎麼可能啊。」她趕緊說,「對了,我把拍的照片給你看。」

  是曾小白的數碼相機,那時候四百萬圖元已經算是高配置,謝端拍得不錯,黑西服白襯衣的沈思博在她的鏡頭上,是誰都要傾心的美男子。

  翻照片的時候沈思博的電話來了,我腿擱在方凳上,舒舒服服地跟他講話。沒講兩句聽見那邊有人引吭高歌:「哎——這是一條神奇的天路——哎——」

  我說:「喲,這誰啊?」

  沈思博無奈:「你說呢。」

  「卓同學腦袋又讓給門夾了?」當著面我也敢這麼說。

  卓和這個人看上去不靠譜,實際上蠻優秀又好相處,成績不錯,家境好長的好,最重要一條脾氣也好,怎麼侮辱他都不跟你著急還笑嘻嘻跟你貧。我挺喜歡他,就像喜歡蘇瑪曾小白那樣。

  我看著謝端的身影進了洗手間,有個念頭驟然一閃:「你說,他要是談了戀愛會不會正常一點?」

  「……誰知道呢。」

  我小聲說:「你覺得端端跟他合適不?」

  他那邊怔了一怔:「誰?」

  「端端,謝端啊。」

  「哦,我知道。」

  「你當然知道,我們介紹他們認識怎麼樣。」

  「……」

  「上次我和端端遇見他,他還盯著人家看來著——他沒女朋友的,是吧?」

  「好象是沒有,但是……」

  「太好了。」我興致勃勃地,「那什麼時候呢?耶誕節吧,別講明,就說人多熱鬧,有意思……」

  他聽我說,也不反對,說完他接了一句:「莊凝,你就那麼愛替別人做主?」

  看他說的,好像我是個小八婆,我不過偶爾把最好的朋友介紹給一個我認為不錯的男孩子,我平時多酷他都看不見,哼。

  不過他語氣不重,開開玩笑的意思。我也就沒有當回事。

  到耶誕節以前,我的生活基本乏善可陳。扭傷的腳好得差不多,生活仍然在那幾點之間奔波,閒暇時和室友打鬥地主,或者上論壇看帖。

  射天狼和律政之王都加我為好友,但他們一直叫我師弟。我當時論壇註冊的時候,沒留神把自己填成了男的,而且我叫自己加圖——此人是羅馬元老,法學家,每次公眾演講無論什麼內容,末了必然加上一句,「一定要摧毀迦太基」,雷打不動。他死後沒多久,迦太基果然被羅馬滅國。

  我覺得這很有趣,我喜歡執著到一根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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