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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家費飛,年屆七十,一生雖沒寫成一本像樣的書,但在解放初的西安市裡,名氣卻如雷貫耳。原因之一是他有一副頗能迷惑人的作家風度和派頭,加上高喉嚨亮嗓門,能說會道,走到哪裡,哪裡便一片掌聲。他的成名,主要得之於一個三千字的短篇小說:《駿馬飛馳》。登載在那時的《人民日報》上,加了編者按,號召全國所有的作家、藝術家都來學他這篇文章,做一匹為繁榮社會主義文藝事業而奮力飛馳的駿馬。又過不久,文章被選在農民夜校的讀本裡。費飛一時間名聞全國,被捧成了著名作家,耀武揚威了好些時日。這些年他老了,沒人再注意他。每天下午,他都要拄著拐杖,像匹老瘸馬似的,艱難地從樓頂的六層下到樓下的一層來,到我的住室和我聊一會兒。快到晚飯的時間,他再氣喘吁吁地一步一瘸地爬上去。順便說一下,因為樓頂上建有溫室花園,資格老的作家都願住在高處。

  他常找我的原因,是老伴去世之後,一個人挺孤的,和樓裡別的作家又不怎麼談得攏,後起的作家他又有些看不慣。對我竟是一個例外。他和我也常爭執一些問題,兩人也有不歡而散的時候,但由於關係的深遠,總算沒鬧到翻臉的程度。他作為那個年代出來的作家,別看表面上高傲硬氣,內心其實很虛弱,也很脆弱。心小得像針尖一樣,輕易容不得人。論說我和費飛交往也幾十年了。雖作為知識份子文化人,卻沒有固定立場。要說他有什麼立場,那就是在歷次運動中能躲就躲,能滑就滑,首先是自己不受傷害。他是作家大樓裡,在這幾十年政治風雲中躲閃得最成功的一個,渾身上下到老都沒留下一個傷疤和污點。

  費飛成為我恩師的原因,說來竟是一個久遠的故事。

  這故事發生在三十年前。那年我十六歲。他下到我所在的陝西渭北的一個名叫鍋山鎮的小山鎮裡來體驗生活,住在我家隔壁。在此之前鍋山鎮一直是他的「根據地」。可以說在我剛學會爬的年紀,他就是鍋山鎮的常客了。所以,甭看我生在鍋山長在鍋山,但對鍋山熟悉的程度,未必如他。他斷斷續續到鍋山來過二十幾個年頭。在鄉人的感覺裡,他像季節性動物,每到雨季的時候,他便來了;過了雨季,他又走了。他出現的時候,像匹大公馬一樣,高揚著嚴肅的頭顱,躊躇滿志,左顧右盼,無論在街面或田野裡,都是踮起有力的四肢,輕蹺地運動著,像飄一樣的行走。遇見熟人,他會湊上去,和和藹藹地聊幾句。這情形一直延續了許多年。到八十年代初期,費飛老了,跑不動了,這才不怎麼來了。

  那是一個夏天。下午。我剛從河邊割草回來,在飯館的臺階上放下筐,坐下來歇息。看見他在涼棚下多喝了幾杯酒,情緒異常的高昂。他搖晃著戴茶鏡的大臉盤,對並不知道寫書是怎麼回事的村民們解釋說:「任何人都可以寫書,只要你願意。寫書就是講故經(故事),比如東頭喂頭牯的老曹,焊煤油燈的小爐匠趙板刀,他倆故經都講得很好。他們但若識字,把講的故經寫到紙上,印成鉛字,這就是寫書。許多人都以為作家很了不起,其實……」

  費飛自以為揭穿了寫書的謎底,伸長脖子抖著軀體,哈哈大笑,笑聲飄蕩在小鎮的上空。我聽到他的話,很新鮮。第二天下午,我去隔壁他住的地方,想聽他更多的見解。

  他不在,窯門大敞著。我走進去,先是聞到窯裡潮濕的氣味兒,然後見桌上放著一本書,書名叫《魯迅小說集》。我翻看了幾頁,裡面有個名叫阿Q的愚人,摸了小尼姑的頭,夜裡睡不著覺。我感到很有趣,手便有點癢了。這裡有必要補充一點,在這之前,我在村子裡已有過一些偷瓜摸棗的經歷。關於我手腳不乾淨的話,也時有傳聞。所以我竟沒有多想,伸手便將這本書夾在我的衣服裡面,匆匆逃走。

  過了不幾天,當我讀完魯迅的小說之後——也是因為費飛的啟發——便自以為發現了寫作的秘密。我在沒用完的作文本上寫成了我的第一篇「處女作」。故事的前身是我們隊裡的飼養員老曹三番五次給一匹基本上不再會懷駒的老馬配種的事情。老實說當初我並不怎麼愛讀書,也沒想到要去當作家。我只是看中了作家可以瀟灑的喝酒,可以花錢吃飯館,以及日常戴著茶鏡在田裡悠悠閒逛的樣子。我想,要能這樣活著,也真不錯。但我這人生來臉面薄,沒直接拜費飛為師,也沒當面將自己的拙作交給他看。在他動身回城的那天下午,我趁他不在窯裡,將一個紙包塞進他的行李捲裡。與此同時,我聽到鎮革委會的喇叭裡反復播送著作家費飛丟失一本書的通知。通知說:「作家同志要走了,誰拿了作家同志的書,趕快給作家同志送過去,作家同志有話說,他不會因為沒打招呼而生氣,只要趕快送去……」云云。

  人們還不知道,我已將他的書包在一起還給了他。為密封得嚴實,幾乎用去一碗糨糊。事實證明我做得很對。回到城裡他看見紙包,拆封時發現難度很大,這大大地感動了他。後來他對人們講起發現我這棵「作家苗子」時,愉快地說:「看到這小傢伙這麼認真,我立即下了決心,準備採取更大的行動,不惜血本地將他培養成為一個作家。當天夜裡,我便將文章逐字逐句地……」

  我認為他的話有些誇大其詞,不過我還是得承認,費飛正因為這個原因而成了我的恩師。

  不知過了多少日子,我已將寫小說的事情幾乎忘得一乾二淨,開始跟隨著家裡人忙活自己訂婚的終身大事。女方是榆泉河的牛燕霞,一字不識,但針線活做得特別好,尤其是納襪底鞋底,村裡十五歲的女子誰也比不過她。所以沒等我言語,便被急於減輕家務勞苦的母親一眼相中了。我母親對爹說:「多好個女子,看看那身條那臉面,一看就知是個炕頭地頭一把抓的人!話也不多,見人總是笑。這樣的女子咱去哪裡挑啊?娶到家便添一把幹活的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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