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時尚閱讀 > 不許不愛我 | 上頁 下頁 |
六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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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女朋友原來是留學生?」 歐治宇搖搖頭。「以前我學瑞典語,去瑞典留過學。我女朋友是當地人。」 「你女朋友叫什麼名字?」 「Lucia。」 頓了幾秒,歐治宇的舌尖緩緩滑出一個名字的發音,漫不經心而又充滿了感情。 楚香聽在耳裡,心底不由自主地,產生了一絲悵惘。 「不過,」歐治宇說,「她更喜歡她的網名,叫Eagle。」 「Eagle……」楚香喃喃地念道,感到這個名字似曾相識。轉頭看去,見歐治宇的臉色,仿佛表現出了某種從未有過的溫情。 「她是個天才的電腦工程師。這瓷盤,其實就是чудеса為她特別製作的獎章,為了感謝她給чудеса俱樂部設計了完美的網站程式。」 聽到最後這句話,楚香心一跳,Eagle這個名字閃進了她的腦海。 ——關澤曾提過,網路上,宋敬學有個對手名叫Eagle,宋敬學還為其取了個音譯名,叫「陰溝」。 「我能看看你女朋友的照片嗎?」 歐治宇遲疑了幾秒,從褲兜裡摸出一隻錢包。 想不到,這個酷酷的潮人,居然把女朋友的照片隨身攜帶,楚香對他有點刮目相看了。 只見照片上是個漂亮的外國女孩,一頭金髮,笑得極為燦爛,她穿著溜冰鞋,微微彎腰,向鏡頭招手,好像生活的非常快樂。 楚香忍不住開玩笑,調侃道:「哇,老闆,你有這麼漂亮,又這麼聰明的女朋友,幹嘛不留在瑞典啊,你竟然捨得啊。」 歐治宇不說話。 楚香說:「要不然,你把她接來束河嘛,她不肯辭掉沃爾沃的工作嗎?」 歐治宇把錢包收起、放好。 半晌,淡淡地說:「她去世了。」 楚香一愣。 歐治宇說:「急性粒細胞性白血病,發病很突然,她失蹤了整整半年,再次聯繫我的時候,已經在醫院的搶救室,最終沒能搶救回來。她葬在瑞典,已經一年多了吧。」 楚香低聲說:「老闆,對不起啊。」 歐治宇瞄了她一眼,走回吧台去了。 他又變回了面無表情的樣子,靠在吧臺上,身後的音響,此時播放某種音樂。 身為頭頂長花的時尚人士,歐治宇每天都會弄點有潮流、有品位的music,大部分是酒吧電音,House、Trance、Funk之類。他的習慣是,只在無人時,打開音響播放一會兒,其間只要有客人上門,就立即關掉音樂。好像光臨的客人不配分享那些曲子。 楚香心裡有點歉疚,決定今天奉承他一下,拍拍馬屁。 「老闆。」楚香擺出一副快活的模樣,問道,「今天是什麼音樂?今天的音樂還不錯哈!」 「Buddha Bar。」 楚香一聽,腳步膠在當地,站了很久。 半天才走到吧台前,說:「給我看一下碟子。」 歐治宇把CD的殼遞給她。 封面果然是一尊很大的佛像。 某些往事像束河清淨的風一般,讓人感到有些涼涼的。 楚香笑笑,問道:「這個Buddha Bar,是不是法國巴黎的酒吧,就在香榭麗舍大街旁邊,酒吧裡有尊大佛像,挺有名的?」 「原來你也知道?」 「聽說過。」 楚香說了三個字,放回CD殼。她的眼光從歐治宇臉上掃過,覺得有句話似乎很適合他們倆。同是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 三天后的下午,是束河古鎮最尋常的一個夏天。 明澈的溪水汩汩流淌,四方街上的小吃攤,熱熱鬧鬧地擺成長龍,貓和狗趴在牆根睡覺,遊客們四處轉悠。「鷹巢」裡,歐治宇靠在吧台後,悶頭玩牌。 店子裡安靜極了,一抬老式吊扇飛快地轉動,發出輕微的「吱吱」聲。 楚香扒在桌上,透過敞開的大門,看到有一個遊客,踏著歷史悠久的石板路,沐浴在薄薄的陽光下,不緊不慢、從從容容,步步地走了過來。 那是個年輕男人,身材很瘦,穿了件亞麻色襯衫,修長的牛仔褲,登山鞋,棒球帽,還戴著遮陽鏡,擋住了眼睛——比較典型的遊客打扮,卻挺光鮮。 不知為什麼,楚香「呼」地坐直身體。 那男人拖著一隻不大不小的旅行拉杆箱,手裡還卷著一本書,施施然,逕自走到「鷹巢」門口,停了下來。 就在他腳步停頓的刹那,楚香的身體,情不自禁往後飛快地微微一仰,好像此時有支堅硬的箭,猛然貫穿了她的心臟。 楚香把嘴唇抿成一條線,用一種冷酷的目光,盯著他。 是的,這男人,不要說戴帽子、戴太陽鏡,就算燒成了灰,楚香也認得。 從來對客人相當漠然的歐治宇,不曉得吃錯了什麼藥,竟抬起頭,打量了來客一眼,主動淡淡問了句:「要什麼?」 「可樂,謝謝。」 歐治宇吩咐:「歐米茄,去倒可樂。」 這個遠道而來的客人,極為自然地側頭看了楚香一眼,微微一笑。 楚香扭頭就走,闖進酒水間,倒了杯可樂。 出來的時候,看到拉杆箱豎在吧台旁,而他微微彎腰,正柔情蜜意地注視牆上的照片,臉上的神情很愉快,很欣慰,又很懷念,仿佛充滿了光彩。 楚香面無表情,把玻璃杯頓在離他十萬八千里遠的、角落的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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