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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三


  第三十七章 貪心

  我本來想反唇相譏,但看到他紅紅的鼻子,突然有點想笑,低下頭去掩飾中,順便摸了下口袋,然後把那一毛錢硬幣拿出來。

  「這個給你。」我舉著手。

  他不接,略帶厭煩的看著我,甚至還有點憤怒,大概以為我給他錢是要他去看醫生,或者給他補償。可這補償金和醫藥費才只有一毛錢,這明顯是侮辱。

  「這是買鞋的錢。」我連忙解釋,「我媽說有人送我鞋不吉利,要象徵性的付一點錢。快拿著,我工作很忙,不像有的副總,整天無所事事,蹲在電梯門口等著挨撞。」

  他一擰眉,然後伸出大掌,我嚇得一抱頭,嘴裡說著,「告訴你哦,不許武力對待我。我弄傷你不是故意,看在我救過你命的份上,你也不應該亂發脾氣。再說了,我週末要和你的好弟弟參加個什麼餐會,萬一受傷了。我就不去了,到時候你可別怪我!」

  我滔滔不絕說了半天,他地手卻停在半空,不耐煩的道,「拿來。」原來他伸手是為了拿錢。唉,有錢人真是摳門,連一毛錢也不放過,真的會收下。

  我把錢塞到他手中。繼續絮絮叨叨,「你別以為我怕你,我可是練過多年武功的,等閒三、兩個流氓上不了前,別說你這種繡花枕頭了,不然我怎麼救了你的命,是不是?我是不願意在公司毆打老闆,這話要傳出去,以後我還怎麼找工作?」

  我不厚道的翻小茬……又是把撞傷他的責任推到他身上,又是三番五次提起我救他的事,壓制他,不讓他發飆。畢竟。我無理在先,只好在氣勢上找回一點。但是——看到他紅腫地左手無名指——

  「你跟我來,我拿藥酒給你按摩活血,包你過一、兩天就會好的。」我指指他的傷手,多少有點內疚。

  「不用。」

  「來嘛。」

  「說了不用。」他就是不肯。最後看我做勢要拉他。他只好彆彆扭扭跟在我後面。

  從男廁到醫務室的一路上。我發現所有的同事都非常忙碌認真的工作,全體模範員工的樣子,但實際上卻是不斷偷瞄我和林澤豐。看他鼻子微紅,一臉戾氣走在我身後,像是要押我到刑場,就地正法一樣。

  「這是我自己從家裡拿來的藥酒,以備不時之需用的,看我為公司做了多大地貢獻。」我揮了揮一個古色古香的小瓷瓶,「這是我師父配的,治跌打損傷特別好用,是就要失傳的秘制哦。哈,瞧你多有福,用上了民間文化遺產。」

  「到底要不要治療?我一會兒還要開會。」他打斷我,一點耐心也沒有。

  我撅著嘴,低聲咕噥了幾句,倒了一點藥酒在手心,搓熱後,輕輕按摩他地左手。他的手大而溫暖,但在我幫他治療時有點緊繃僵硬,似乎極不情願,還不斷要往回縮,但過了一會兒就放鬆了下來。

  因為受傷的是無名指,為了方便治療,我要把手指插入他的手指中,一來二去,弄得好像是情人間的十指嬉戲一樣,有了點曖昧地態勢,溫滑地藥酒、白皙且肉乎乎地手指和修長有力的手指交纏在一起,摩挲、揉捏、撫觸,似乎自動吸附著,我怎麼感覺那麼**呢?

  一時之間,我臉孔有點發熱,偷眼看他一下,正好看到他也望著我。我一驚之下抽手,沒想到手指竟然和他的卡住了,疼得他悶哼了一聲。

  「我沒摸傻你啊,意外,純屬意外。」我有點慌張,手指還和他地相扣,似乎是他不放開我似的,要我一點點輕輕掰動不知是他的、還是我的手指後才分開。

  「今天的治療就到這兒吧,這瓶藥酒送給你,晚上沒事就搽搽。」我胡亂把藥瓶推到他面前,發現他另一隻手中還捏著那個一毛錢的硬幣。

  「這上面有個洞。」他揮了揮那枚硬幣,聽著像故意找茬,「你知道毀壞人民幣是違法的嗎?」

  「又不是我弄壞的,只是買東西時找零錢找的,你當我每天把錢串線上上,然後掛在脖子上嗎?」我隨口解釋。

  其實這一毛硬幣是我上回用電鑽鑽木頭時,墊在木頭下而傷成這樣子的,花了幾次也沒花出去,人家都說這是殘幣,不肯收,所以這次正好給林澤豐「買」鞋用。不是我算計,但一毛錢也是錢呀,拿著到菜場買一根香菜還是可以的。

  他不置可否,把那硬幣放入衣袋中,然後抓起藥酒就走。我追在他後面囑咐,「不要用硬勁,要柔和的摩擦,直到藥酒滲透到皮膚中。之前,要記得把手心搓熱哦,這樣有利於藥性的揮發。」

  「要不還是你幫我?」他猛然轉身,譴責性的看我。奇怪了,我把他怎麼了,他這樣對我,不就是踩了他的手,頂得他鼻子出血嗎?我還沒用細高跟踩他呢,不然他整只手都得廢掉。

  「林副總,我是公司醫生,不是你的家庭醫生,如果你需要家庭服務,得另付我薪水,再說我工作很忙的。」我正氣凜然,完全無視醫務室的空蕩蕩,沒有一個病人的狀況,也忘記我其實是個獸醫,並且要辭職的事了。

  唉,等週末的餐會過了再說吧。

  我這樣想著,其實自己都懷疑自己是逃避心理,怕事件被拆穿,像個騙子一樣被人趕出公司。離開CES是我早就決定的,但主動離開和被趕走,性質差距太大了。

  在醫務室枯坐了一會兒,豆男打電話來,約了晚上一起吃晚飯,還說起他週末要出差到外地,問我有什麼想要的東西沒有,幫我捎回來。

  他週末不在的話,我正好可以和林澤秀去餐會,但我不想瞞著豆男,所以和他說了,「我決定和你交往看看,就一定會和你相處的。但是這個週末CES有個餐會,我要做為林澤秀的女伴,希望你不要介意,餐會後我就會辭職的。」

  他沉吟了一會兒才慢慢的說,「說實話,我有點不高興。可是小新,我追求你但不想綁著你,我有信心你在這麼多男人中選擇我。說句酸點的話,真情無敵。所以你去吧,但是不要輕愛上別的男人。」我不知該說什麼,總覺得對不起豆男似的。有時候真想以身相許算了,可是奇怪的,我對他就是沒有感覺,在一起的時候感覺像溫柔的朋友,但從來不會心跳、悸動。

  或者真如兔媽所說,豆男是個做丈夫的絕佳人選,但未必是好的情人。可為什麼,我不能遇到一個好情人加好老公呢?

  貪心啊,於湖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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