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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


  金鼎軒的生意總是愈夜愈熱鬧,每次晚上兩三點鐘我到這裡的時候,簡直是人聲鼎沸,高朋滿座。我熟悉並喜愛這裡,只有在這裡我才會感覺自己並不孤單,我發現原來這個世界還有很多人都無意去坐早上七點的公共汽車,也無意去打卡上班,愈夜反倒是愈精神。我想著這些,很快就到了位於日壇附近的金鼎軒,這裡離我住的地方簡直是咫尺之遙,抬腳就到了。望著門口停的那一排橫七豎八的車,還沒進門,我就已經快笑出聲來了。

  一身休閒打扮的李瓊在人群中向我遙遙揮手,走過去,只見另外一個姑娘和許威兩個人坐那,許威剔著牙,半靠著椅子,手上端著一瓶燕京,滿臉紅光,還沒等我坐下就嚷開了。

  「何為何為,他媽的,這麼長時間,你去哪了,今晚要不是我抓著李瓊,想見你一面還真他媽的不容易啊,你電話是不是換掉了,換了電話也不說一聲,有沒有搞錯啊?」

  此話一出,我就知道這孫子今天又喝多了,前天晚上還在一塊喝酒,轉眼就不認識人了,我的電話的確是換了,可問題是我和他說了三次,他都沒記住,我就不再說了。

  「李瓊,他喝了多少了,有病啊,都快成酒膩子了。」李瓊舉起一隻手,打開,又加上一隻手,打開了兩個指頭。我隨即點了點頭。

  「哎,你最近這兩天上哪裡去了,人影子都不見,沒事也要露一面吧,他媽的,這還沒成腕,就這麼難見,有家不回,出去廝混,這要成了腕還得了啊。」許威說話的時候大大咧咧的像個爺一樣。

  「我這不是來了嗎,李瓊一個電話我立馬就到。呵呵。這位姑娘貴姓?」我邊說,邊擦著手坐了下來,臉上是一副我常在這種場合擺出的奸笑。像謝峰說的那樣。

  「哦,呵呵,你就是何為啊,何少爺啊。我姓段,叫段蕾,聽許威說你是寫小說的?……」這姑娘說話聲音很好聽,臉上媚態十足,一看就知道是個「性情」中人。

  「哪啊?許威罵人呢。這世道,誰幹那不靠譜的事誰傻逼啊。娛記多好啊,天天看見大明星,還每天拿點紅包,多好啊,是吧,阿瓊?」

  「……」

  就這樣邊開著玩笑邊進入了下一輪的酒會。沒有誰在意說了什麼,我們能夠享受的就只有這酒桌前的語言快感,所有嚴肅沉重的問題統統沒人關心,自己苦悶自己思考,在這裡,大家氣氛愉悅,酒興高漲。

  那天晚上我們聊了很多,以旁邊的一個新疆人賣羊肉串為契機,我們越聊越遠,從漢人的古代長相說到現在的我等這番模樣,從五胡亂華說到唐太宗李世民的鷹勾鼻、金卷髮,再說到後來的明清年代閉關鎖國內部交配,直到最後李瓊嚷道:「孔子現在如果能蹦出來的話,搞不好還是一個黑人呢!你們信不信?」我們三個人對望了一眼,再看了看李瓊,一時之間,酒好像都醒了一半。

  那天晚上最後李瓊有要和我回家的意思,但我猶疑著不知為何下不了決心,看著許威開車帶著那個段姑娘走了,我猛的抱住李瓊在三環路邊一通亂吻,然後我招手給她攔了的士讓她開路了。她在車窗裡有些氣怨的望著我,揮了揮手,走了。

  181.

  我一個人望著深夜的士尾燈在樹影稀疏的公路上漸行漸遠的時候,我那可惡的令我不知所措的悲傷感又一次湧上了心頭,能叫悲傷嗎,也許不能,也許只是一點渾然天生的多愁善感,矯情做作。我厭惡這種感覺,厭惡這種發自身體內部的脆弱的表現欲望,這是一種自身無法做到更加強大,更加霸氣的顯著體現,我厭惡極了。但是顯然,我對它的屢次出現無能為力,更可怕的是,我已經習以為常,並且安於享受它帶來的刺痛後的麻酥醉人,儘管我知道,我將為之付出更為慘痛的代價,但是,我無所顧忌,敬候佳音。

  182.

  大家的生活其實都很無趣。大家的痛苦和歡樂其實也很簡單。在大同小異的世事人倫裡,所有人經歷的痛苦悲傷如此類似。於是,在不斷的擰把和折磨當中,我們早早的練就了金剛不壞之身,自以為肉身鍍金便刀槍不入,屎橛子包上層銀皮便能當槍使,洋洋自得取笑眾人。可是假如有人具備了某種可以讓無數人共同起舞的能力,他細緻入微小心謹慎的撕開你的傷疤和夢想,嘩,你發現了,那些你不得不去真實直面的哭哭笑笑,全然沒有忘記,只是你扭過頭不去看它罷了。我在做的是否就是這樣一件事情?我無法確定。在不斷的反問和疑問中,我早已忘記了最初的動機。我不想揭誰的疤,也不想人模狗樣的做說教狀,雖然,我知道你們和我同樣無助,同樣對周圍的世界絲毫不感興趣,但,在欲望的搖擺面前,我們的嘴臉卻默契地又一次如此類似起來。

  我看出來了,我們就是一夥的,你彆扭過頭去看別人,就是你,你別不承認。

  第十四章

  183.

  走入北京的春天就象進入了一個迷幻的世界,走在街上,除了漫天飛舞的楊絮,還有一種喧鬧後的寧靜,我曾經聽過一個詩人說,在人群之中,你才能夠更為明顯的體會到孤獨的含義,它無所不在。從前我還以為孤獨只是在心裡的,那時我才知道,原來,它一直在街上,滿大街都是。我在一個陽光很好的週末,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頭,無所事事,在經過每一個十字路口的時候,我左顧右盼,沒有人要牽我的手,也沒有人說,要我帶她去哪裡,我在街頭,整整一天,都在無所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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