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時尚閱讀 > 北京桂花陳 | 上頁 下頁


  第一章

  0.

  暮色漫上來的時候,我張著嘴,對著窗外久久的發呆。電腦上依然是翻來覆去的兩三行字,而我已經坐在這裡將近兩個小時。其中我換了好幾個姿勢,脫了鞋,脫了褲子,脫了衣服,最後沒什麼可脫的了。我還是在發呆。

  1.

  我想講一個故事。一個關於愛情或者是關於時間的故事。一個能夠暢銷到家喻戶曉的故事。但我不知道該如何講起,一些陳詞濫調的東西阻塞了我的腦神經。我赤裸著坐在電腦面前,無所適從。我孤獨而又絕望地望著電腦,期盼它能自動自覺地幫我完成這項艱巨的任務。我望眼欲穿,急不可待。

  2.

  故事肯定要有它的主人公,既然是愛情,那它肯定還必須有男女兩個主人公。再刺激一點,最好是三到四個,三角戀、四角戀,一頓亂戀才過癮。性是不可避免的。暢銷小說都喜歡寫性,寫得不屑又無畏。我也要這樣。

  名字要雅,還要別致。這姑娘得一出場就能讓人有遐想。至於能不能當作你意淫的物件,那就跟我沒關係了。

  3.

  學經濟的朋友喜歡對我說,寫雞巴啊,寫了誰看啊。世上最沒用的事情就是寫小說,最無聊的事情就是看小說。有點時間去掙點錢多好啊,趕緊的。

  我不。

  我不是一隻經濟動物。我是有偶像的。我是有追求的。就像那誰誰誰說的,你不能光讓我活著,我還得折騰啊。

  4.

  我是很不屌現在市面上的那些暢銷書作家的,雖然我也曾一度仔細地看過他們的作品,但說實話,我是在帶著目的去看的。但無論我帶著何種目的,我都無法讓自己心情愉悅地讀完棉棉寫的那本所謂的著名的——《糖》,直到現在它還擺在我的書架上,第二排左邊第三本,幾次我都想把它扔了,但無奈好歹也是省了我的口糧買的,放那就放那吧,也正好可以鍛煉鍛煉自己的忍耐力,畢竟我已經不太適合當一個憤青了。石康的幾本所謂「愛情搖頭丸」我也買了,甚至連衛慧的《上海寶貝》我這都有。我的書架簡直就是暢銷書大全。

  看出來了吧,其實我是想寫暢銷書來著,我努力去朝這個方向努力,卻時時發現力不從心。每每到了需要抖包袱、唱調子的時候,我就面目猙獰,狂甩滑鼠。氣泄以後,又反復告誡自己要撕破臉皮才有榮華富貴,只好又回過頭來拿著幾本暢銷書翻來翻去,翻看幾頁後又罵罵咧咧地丟將出去,如此反復,最終一事無成,目露青光。寫字一事日益乏味不堪。

  5.

  很多時候我都會有一種空空如也的感覺,這種感覺像夢魘一樣地糾纏著我,搞得我眼前一片漆黑。我想不出自己的毛病在哪裡,我只能儘量地遵循王小波王老師的教導,使自己的生活更加有趣一些,呼吸更舒暢一些。除此之外別無他法,就像我的朋友們告訴我的一樣,生活都已經這樣了,就不要再勉強了。

  我曾經嘗試過一些辦法讓自己的生活有趣起來,但是最後我都不得不對自己的念頭一再否定,我曾經渴望當一名畫家,那是我少年時期的夢想,一身的松節油味道伴隨了我的整個青春期,最後的結果是抑鬱寡歡,沉悶內向。後來我選擇了音樂,但看著越來越多的搖滾鬥士湧現身邊,我才發現原來這是一項膚淺而又喧嘩的運動。還好,我還能寫字,在寫字的時候我渾身發硬,只有一處發軟。這是我惟一的惡習。

  6.

  我目前生活在北京。2000年的時候我來到這裡,希望在這裡能看到我的新生活。我努力讓自己看起來不是很累,努力地讓自己呼吸到一些新鮮的東西,比如愛情。可這樣的希望,換來的結果卻是除了滿嘴的黃沙,便再也嗅不到一絲一毫的愉悅。希望落空的感覺像極了一個腐爛的蘋果,不但發酵,而且還生生地鑽出蟲來,搖頭擺尾,囂張之極。你的無能與傻氣在它面前——袒露無疑。

  7.

  其實生活有很多種活法,有滋潤的,有擰把的,有苦澀的,當然還有不靠譜的。多年以來我一直在努力尋找一種讓我自己自由伸展的方式,結果卻是全部嘗遍,依舊一臉茫然,最後才知道自己是不安分的,追尋刺激的。

  喜歡刺激的方法有很多種,單是毒品便能替你贖完所有的罪。可是毒品也是有價的,凡是有價的東西便能令你沮喪。所以我不吸毒,我只要讓那些周而復始的破事、迴圈不朽的愛情,漸漸纏繞在身邊,便能把自己慢慢麻醉,慢慢下滑。

  毒品太快,我怕來不及。所以我要慢慢High。

  8.

  北京桂花陳是一種低度酒的名字。它的度數像啤酒一樣不靠譜。可是你不能像喝啤酒一樣去喝它,它能讓你慢慢飛去。它也不是紅酒。紅酒琥珀似的顏色,寧靜的沉澱,顯然都不是它所能具備的。我說不太清楚它的來歷。它幾乎不會在酒吧或是飯桌上出現。你唯一能看見它的地方或許是街頭小店,或許是大型超市的某個角落裡,它滿布灰塵,不倫不類地站在那裡,無人問津,自慚形穢。

  我知道它,是一個叫佳子的女孩告訴我的。這個佳子也許會是本書的主人公,但我不能確定,她的故事是否刺激,是否能讓你爽口爽心?

  9.

  佳子是一個北京女孩。個子大概有1米66左右,留著長髮,還染了點紅棕色。年齡大概在26到28歲之間。她的眼睛很大,而且很有神,那是因為長期戴博士倫的緣故。她五官漂亮,身材窈窕。從中學開始,就不斷有人追求她。她走在路上,常常會有類似於廣告中走路撞到牆的男人出現。漂亮的女孩都任性,然而她不,她溫柔,懂情義,會照顧人的情緒。當然,這是她喝醉酒以前的表現。我無心模仿《我的野蠻女友》中的情節,儘管全智賢一度是我發揮想像力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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